小七便利商店的....紙杯案!!


天才惡魔寶寶 wrote:
今晚看新聞看到小七的...(恕刪)


您家大門敞開沒鎖所以我可以自由進出搬東西,我是否可以解釋是您家沒有關上門我以為您佛心來要救濟大眾。

天才惡魔寶寶 wrote:
今晚看新聞看到小七的...(恕刪)


可惜我不是台南人

沒辦法用選票抵制那種立委

不告而取.謂之偷.真懷疑那些人有沒有受過正常的教育

當立委說.該名男客人現在心情很沮喪.心裡頭有創傷

我只想說.他自找的啦.

拿之前.問一下店員可不可以拿.這樣很難嗎

可以跟店員盧.代表它不是啞巴.也不是聾子

能夠走到便利商店.代表他雙腳正常.眼清目明

拿走杯子.代表雙手靈活

能夠離開家.跟朋友在7-11喝酒.代表人際關係良好[連立委都能找來呢]

代表沒有精神官能症

真想看看.記者直接問那名男子.

為何你認為那個杯子可以直接拿?

為何不問一下店員?

沒有註明不行.就可以使用

那走在路上的女生.身上也沒掛上牌子

你是不是也可以直接來?

卡比熊 wrote:
思樂冰一大包沒有數量...(恕刪)



不曉得你所指的一大包是指啥?

冰應該也不是一大包加進攪拌器裡面
杯子一條也有固定數量

基本上小7拿出賣的 幾乎沒有不能量化估價的
成本管控是很重要的!

其實便利商店店員應該九成都很好說話的
只要你禮貌客氣詢問一下 真正有急難的 都會給你方便
不過也請不要方便當隨便 人家不給也不必刁難!

沙彌 wrote:
可惜我不是台南人沒辦...(恕刪)


公司有些時候都會開玩笑,某男跳出來挺出錯的某女可以把事件能凹就凹能辯就辯,(比方報表影印雙面她卻第二面印顛倒,某男說要看第二頁就轉一下就好反正看完就資源回收)我們會說某男是不是要追人家阿還是您們早有一腿,要不然簡單的邏輯概念為何不清楚。
我覺得是那個人跟小7對話發生口角,才會被告。

紙杯上就有印思樂冰的字,一個十元。
他可能沒買過,也不開口問店員...

天才惡魔寶寶 wrote:
今晚看新聞看到小七的...(恕刪)


店員處理能力太低
有待加強

拿杯者的人貪小便宜
起碼要和店員打聲招呼問一下
畢竟這又不是全家就是你家

笨笨瞳 wrote:

基本上小7拿出賣的 幾乎沒有不能量化估價的
成本管控是很重要的!

其實便利商店店員應該九成都很好說話的
只要你禮貌客氣詢問一下 真正有急難的 都會給你方便
不過也請不要方便當隨便 人家不給也不必刁難!


沒錯…做過超商或連鎖餐飲店的應該都知道
這些“看起來不用錢”的東西都有帳的

吸管筷子紙杯紙碗…都是店家的成本
店家與鄰為善給客人方便,有時會拿這些來送給有需要的客人
那是店長自己認為可以吸收的情況下…

簡言之這些東西
是店家決定要不要額外給予方便,不是客人可以自己覺得不要錢隨便拿的

例如一個客人烈酒、啤酒、冰塊還有零食熟食一次買了很多
他要幾個自助區的紙杯紙碗店長通常都會給
(記得早期有重量杯的時候,買整箱啤酒要些杯子冰塊也是有的)
【豆瓣】http://www.douban.com/
7-11 思樂冰的庫存成本計算,因為單是思樂冰無法計算實際庫存數量有多少,
所以會計帳上是以思樂冰紙杯數量計算,也就是一個15元的思樂冰杯子就是代表15元,
如果店家被拿了兩個思樂冰的杯子,
代表店家在盤點上就是損失15元X2=30元,這些錢當然要店家自行吸收。

這是對於類似商品的成本計算方式,很多類似的商品也是如此,以前的重量杯也是如此。
不知道麥當勞等也是不是採用這一模式。

很多人習慣貪小便宜,
明明去菜市場買菜,也不問店家,習慣就順手拿幾根蔥,幾個辣椒,
雖然有買東西,事實上這些都是屬於竊盜的行為。

7-11另有紙杯販售,消費者為省錢不買,寧可私下偷拿其他營業用杯子,這當然也是觸犯竊盜罪。



天才惡魔寶寶 wrote:
今晚看新聞看到小七的...(恕刪)

meredith wrote:
我後來想想,其實損失不只25元
假設賣一杯25元的思樂冰老闆可以賺10元
一旦少了一杯,實際損失是35元
應該要這樣算才對

單純以你的算法來看
應該要賺的10元,不包含在應該要收取的25元內嗎?
所以付了25元,實際收入是35元


Hope`& wish wrote:
...你數學好棒

三不原則:不主動,不拒絕,不負責。

天才惡魔寶寶 wrote:
今晚看新聞看到小七的...(恕刪)


說到底,就算你本來以為不要錢,店員和你說要錢了還不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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