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原發文者的文章
大家轟的火力是滿大的
不過我覺得那只是遇到情況當下的情緒反應
當然店家跟發文者都有不對之處
只不過有些無法理解為什麼要讓小孩餓哭呢?
就抱過來給他吸就好了!
我自己的三個孩子都是喝母奶
後面兩個還是雙胞胎
因為是親餵較多
拿件大一些的外套或大毛巾外出時要餵寶寶就很方便了!
怕人看到也可問有無哺乳室或抱到廁所先讓寶寶吸個十幾分
小寶寶喝飽了!
大人就不用趕東趕西的可以好好吃一頓
七個月大了!出門前也可以吃一些離乳食品了!
母奶是體液。。。
如果我是那個被要求的服務生一定會產生心理障礙,因為那是別人的體液。。。
那感覺就像拿到被寶寶的父母隨手就扔給我要我去替他丟掉的髒尿布一樣
他們認為理所當然寶寶好可愛的事情,可是我卻會覺得小噁。。。

我想說的是,能不能尊重一下陌生人的感受?

520papamama wrote:
台中出了個溫奶媽,事...(恕刪)

又一個自以為是的台灣人
去年我們就已經證明了啦,男人啊!不用過40啦,基本上滿18就已經剩張嘴了
幻色漣漪 wrote:
沒有吧???有這麼說...(恕刪)


不知道,我家長輩用這個字都是用在往生以後比較好之類的

不過我去查一下,好像是指行善只天知,而不故意為人知
那位媽媽被罵的點是
"這不是服務生的工作,有得到道歉,免費餐點跟票劵還收下了,卻繼續罵"
有點得了便宜再還賣乖的意味

那位媽媽自己帶小孩還直接把小孩放到副駕駛座,也沒有常識到哪...OTZ
帶過小孩應該都知道,小孩喝奶的時間是可以預估的,只是出去吃個飯可以先熱好放到保溫袋,如果說出去一整天奶已經涼掉了,我不會給小孩喝這種奶,因為帶出去沒有冷藏超過半天,打開蓋子仔細聞,會聞到一股微微的酸味,不要跟我說有背冰箱出門...,出門超過半天,我一定帶奶粉...
父母可以事先準備的東西自己要先準備好,不要走到那都想說有人會服務,會服務是好心幫忙,不會服務別人也沒那個義務...
這種事、這種人多了以後,搞不好餐廳菜單上以後會多加一些條款!

本餐廳不提供供餐及環境整理以外的服務! 或

本餐廳於供餐及環境整理服務以外之特殊服務酌收費用,如溫奶、協助上廁所、廁所使用時之安全維護.....等等等
本餐廳禁止12歲以下小孩進入。
本餐廳提供之食物在客戶吃進體內後,除了衛生問題之責任外,其餘皆不負責!(如肉類或蔬菜過敏、如不嚼碎食物就吞進去導致咽死、自行喝液體或食用食物時嗆傷等等之責任)
本餐廳不負因其他客人在餐廳內玩鬧、奔跑,經勸導不聽而導致其他客人受傷、死亡之責任。
本餐廳不負客人因任何原因互毆而受傷、死亡之責任
...
...

以後都要寫出來,搞不好還要請圍事了!


我覺得你的構想很好
事先為不受法律限制卻為社會道德規範的狀況訂下條款
同意者才消費
很適合當反澳客條約
根據我多年前餵母奶的經驗,出門最好還是親餵最省事,因為瓶餵之後相關的用品需要清洗消毒的,親餵只要濕毛巾擦一擦就ok了,除非媽媽有傷口,不然沒有什麼奶量不夠餵不飽這種事的,因為小孩只要有在吸就會有奶,而且7個月大應該可以斷奶了,那個母奶的營養對小孩來說只像開水一樣,解渴用的...真的要成長,還是要靠其他的的副食品了
以前我們一家要回老家掃墓,老公開車,我和公公坐後座一人抱一個雙胞胎,結果高速公路上我抱的那個肚子餓了,沒有人可以在車上搞瓶餵這檔子事,管不了我們車窗沒貼有色隔熱紙,小孩臉喬一下,衣服遮一下,就直接親餵了

520papamama wrote:
台中出了個溫奶媽,事...(恕刪)
德饒人處本來就是且饒人
這種咖被炮是剛好而已
推~推~推~推~推~推~推~推~推~推~推~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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