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媽開第一槍 餵食流浪動物 罰3000到10萬


yukiko wrote:
嘩。。。花媽這次跑在...(恕刪)


我住高雄三十幾年,連當兵也在高雄

說起來很丟臉,在高雄踩到狗屎的機率非常的高!

可以問住高雄的朋友

SharoNick0831 wrote:
自己吃這麼胖,憑什麼...(恕刪)

我以為你在說我。。。
各位大大 如果對圖示有興趣,請參考『1977 她的眼睛像月亮』http://www.youtube.com/watch?v=YgCiXDLIj6Q

yukiko wrote:
嘩。。。花媽這次跑在...(恕刪)


治安管不好,就管動物...真是偉大的花媽!

yukiko wrote:
嘩。。。花媽這次跑在...(恕刪)

其他地區什麼時候跟進?
道不同,不相為謀


流浪動物交給花媽管,
飆車族交給“廉正英雄”管,一個打10個。
不管顏色.
我覺得這是一個很爛的政策.
流浪動物是不好.
會製造很多問題.
但是這些動物是那來的.
應該是先設收容所.
開放認養.結紮.獎勵民眾不亂丟寵物..
有一個很好的機制後.
才能開始開罰飼食流浪動物.

不然....
是要逼死街上的貓狗嗎?

yukiko wrote:
嘩。。。花媽這次跑在...(恕刪)

讚!

為有膽識面對棘手問題的花媽加油!
如果用這樣的方法
來減少流浪動物
也太沒x腦
如果是因餵食而亂丟垃圾罰錢
那我可以接受
但流浪動物本來就沒主人
我想餵它
難道不行嗎
如果要減少數量
為什麼不全部放到收容所照顧並結紮
要不要順便規定不可捐錢或贈予食物給街友
以免街友太多
我想如果有本事
先對飆車族開第一槍吧
那我就來拍拍手

yukiko wrote:
嘩。。。花媽這次跑在...(恕刪)

上游不防治只防治下游事情還是無法解決,今天不餵養難道街上的流浪動物就會消失,該整治的方式事確實做好狗護照,避免飼主隨意丟棄,再說生命會自己找出路當挨餓的流浪動物牠們會找食物如同獼猴去住宅偷食物或者掠奪路人的食物,另外台北餵鴿子都會罰錢為何會說花媽開第一槍。
讚啦!!!接下來就是立法不准慈善團體過年過節請街友吃飯,免的全台灣街友都跑到高雄!
接下來立法不準高雄市人邊走邊吃東西,免的邊走邊丟!!!!抓到就鞭刑....
你們沒看到嗎高雄市正在向新加坡學習喔!!!!!
菊姐睡醒了果然不一樣!睡母獅乍醒吼吼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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