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在台灣無照撞死人,只要自首,只罰18萬


kilo0919 wrote:
鬼島般的台灣~台灣般的鬼島~!!!無照飆車撞死人竟只判賠18萬無罪保釋~

社會主義祖國為何至今仍不解放台灣???救民於水火之中~



給你一個讚

waffe wrote:
我只是隨便的舉例,不是指當事人

還有,你知道"謀殺"的定義嗎?別胡說八道了

法律是法律 事實規事實,牽扯情緒的判決才是最可怕的


你還是沒答我~

限速50公里開到100是不小心的嗎?

無照駕駛是無意的嗎?

這都是蓄意而為的啊!

只有鬼島的法律把它列在過失殺人...
基本上這個法官可以革職了!!!!

犯後坦認犯罪情節等一切情狀<----- 基本上這個叫認罪不叫自首

考試考過了就可以隨意以自己的心態判決???

審酌被告鄭賀謙無照駕駛自小客車,未讓聯絡道之車輛先行、超速行駛致失控由匝道跨越槽化線衝入聯絡道,其過失情節甚為嚴重<----- 喊這麼大認罪後就可以輕判???

如果認罪就算自首???那很多殺人犯只要承認是他幹的,不就全部可以輕判一律都算自首???
亞利安星人 wrote:
你還是沒答我~限速50公里開到100是不小心的嗎?
...(恕刪)


我幫忙回答一下好了
高速公路很多的限速是不實際的
比如下匝道, 突然要100變50, 等於是要緊急煞車
還有收費站前, 離很遠速限就變30-50公里,
我看沒人可以不超速的, 多數時速在80公里以上
犯案者是從高速公路下交流道
所以應該說是還未從高速減速

無照駕駛在台灣確實不會加重太多刑責
因為台灣駕照本身不具有審核功能

而不管是酒駕還是無照
這些只能證明犯案者他蓄意酒駕跟無照駕駛
不能證明他們蓄意殺人
亞利安星人 wrote:
你還是沒答我~限速5...(恕刪)

waffe wrote:
我只是隨便的舉例,不是指當事人

還有,你知道"謀殺"的定義嗎?別胡說八道了

法律是法律 事實規事實,牽扯情緒的判決才是最可怕的



在善良老百姓眼裡

法律的書應該歸類於笑話類別
我猜會不會背後有個長角的頭頭
又或者有強而有力的地方士紳當後盾

亞利安星人 wrote:
你還是沒答我~

限速50公里開到100是不小心的嗎?

無照駕駛是無意的嗎?

這都是蓄意而為的啊!

只有鬼島的法律把它列在過失殺人...(恕刪)


謀殺是蓄意殺人
開50或開100,你能跟蓄意殺人做出什麼因果關連?

只能判定當事人認為開自己100不會撞到人,懂嗎

無照駕駛跟蓄意殺人能扯在一起?那路上一堆穿著高中制服騎車上下課的高中生要全部抓來槍斃?


你們這些人的情緒反應,只會造成以後法官碰到類似的案件都朝向對肇事者重判,免的被你們這些人活活罵死,別忘了你們自己哪天也可能肇事.


_kazkaz wrote:
犯案者是從高速公路下交流道
所以應該說是還未從高速減速

無照駕駛在台灣確實不會加重太多刑責
因為台灣駕照本身不具有審核功能

而不管是酒駕還是無照
這些只能證明犯案者他蓄意酒駕跟無照駕駛
不能證明他們蓄意殺人


所以說是鬼島法律啊...

一票人天天嚷著要跟先進國家看齊~

美國算先進吧,

酒駕是謀殺...
waffe大~所以你覺得無照撞死人,只要自首,只罰18萬~合理嗎?
如果你就算有照~肇事撞死人了~自首繳個18萬又是好漢自由身~應該也是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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