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是這麼對待長期在台灣貢獻一生的外籍神職人員...


argo12 wrote:
但依法不能補助,公務人員還給的話,就有圖利的可能,

有人去告發或審計部來查,最後亂好心死的是自己。...

國籍法第六條:
外國人或無國籍人,有殊勳於中華民國者,雖不具備第三條第一項各款要件,亦得申請歸化。
內政部為前項歸化之許可,應經行政院核准。

法律不是沒有給彈性空間,就是那些辦事的人看她無權無勢不想幫忙,像恐龍法官隨便抓條法規胡來罷了。實在沒必要對這些把雞毛當令箭的行為正當化。

kenyeh99 wrote:
教會不是一堆人莫莫在為社會貢獻,有能力為社會貢獻,卻沒有能力照料教會的老修女,還需要政府的幫助,看不懂...(恕刪)

修女把台灣社會看得太善良了

kelethin wrote:
但是,一位一輩子為教會奉獻的人, 在她需要幫助的時候,教會居然不能幫她的忙?...(恕刪)


對啊!相信教會是有能力幫忙的。(因為平常教友就有捐獻奉獻金了啊!)
人人狂舞呼萬歲 拍掌如雷欲震天 絕憐此輩真無智 逆反潮流愈顯然
一直看到最後,感覺上都沒有真正天主教友出來說句話,那麼我來說吧...
修女大多數並不是直接由羅馬教廷掌管,大多是由各個修道院或是修會自我管理,所以修女到各個國家去奉獻自我,常常是隻身前往,連經費也大多是當地募集,真正的總會方面可供幫助的地方不多,想想當初連德雷莎修女也是這樣。
所以,非常不了解天主教的台灣人才會覺得為何教會不伸手,為了台灣奉獻一生的代價,居然還換不到一句體諒的話,不是說不要依法行政,只是希望能有人體諒他們,能為他們想想,是不是能為他們做些什麼,台灣人似乎都很習慣得到別人的好處,甚至視為理所當然,要付出時卻推推托托,甚至是冷言冷語,這是一個文明的社會所應有的品質嗎?唉...

easyzone wrote:
修女大多數並不是直接由羅馬教廷掌管,大多是由各個修道院或是修會自我管理,所以修女到各個國家去奉獻自我,常常是隻身前往,連經費也大多是當地募集,真正的總會方面可供幫助的地方不多,


我有幾點疑問
1. 我不信任何宗教 請問奉獻了什麼是對我有幫助的?
2. 修會自我管理 其實也就是經營不善 那我們是不是該請政府先幫幫無薪假的員工?
3. 如果你去梵諦岡蓋了座寺廟 散播佛教 最後老了要求梵諦岡政府照顧你 請問...有可能嗎?

不要牽扯到什麼同情心 文明社會 有的沒的
我們人民自己生活都不是說很優渥了....要幫也先幫台灣人...

Lisa_Hsu wrote:
國籍法第六條:外國人...(恕刪)


真的是這樣,雖然有規定,但可以想辦法爭取或變通

而不是官方態度了事,想想這是幫人的善事,修女也都88歲失智了還有幾年好活

就算教會有人幫,台灣政府就不該主動幫了嗎

一堆人總是覺得別人奉獻是應該的,需要幫助時就理由一堆,好像不關自己的事

呵呵2803 wrote:
我有幾點疑問1. 我...(恕刪)


1.嗯...可能對你沒用處,對其他很多人卻有用處

2.嗯...修會不是營利性組織,也沒有經營任何事業,了不起就是義賣了吧,您解囊過?

3.嗯...不知道您對慈濟之類的單位他們從事大愛服務有啥感想,評語相當?

先幫台灣人...這些外國人先幫的卻是台灣人...

不想做與做不到是完全不同的兩回事...
discoby wrote:
(轉)西班牙籍修女丁...(恕刪)


修道會聘有一名外籍看護幫丁德貞翻身、活動筋骨,白天由其他修女輪流看她;晚上,田松韻修女會半夜起來照顧她

教會本來就有養老制度 不然去超落後國家的修士 修女怎麼辦

這樓根本不用在討論了

又是莫名奇妙在仗義
呵呵2803 wrote:
我有幾點疑問
1. 我不信任何宗教 請問奉獻了什麼是對我有幫助的?
2. 修會自我管理 其實也就是經營不善 那我們是不是該請政府先幫幫無薪假的員工?
3. 如果你去梵諦岡蓋了座寺廟 散播佛教 最後老了要求梵諦岡政府照顧你 請問...有可能嗎?

不要牽扯到什麼同情心 文明社會 有的沒的
我們人民自己生活都不是說很優渥了....要幫也先幫台灣人...


嗯嗯,來個邏輯假設。
Q1:沒意外的話,我大概一輩子都不會開車。弄一堆汽車停車格對我有什麼幫助?
Q2:先幫哪個廠?先幫哪一位員工?怎麼分先後次序?
繳了稅金,這是政府該規劃的對不對?!
那再延伸一下,誰繳的多的先幫誰對吧!?
Q3:您可以看看內政部對這位修女的事件,今天的新聞是如何。
(雖然可能是啥選舉前的秀,但至少能幫忙)

行善沒有那麼困難,看到需要幫助的,能力所及內,幫下去沒啥問題。
我一直搞不懂從小就知道的以身作則、將心比心這幾個字,為啥長大後總是會變質?!
有些人民的想法我無法說是錯或不對,但我想社會再繼續如此,
"台灣人民好熱情"這個刻板印象,不復存在的日子不會太遙遠。

easyzone wrote:
1.嗯...可能對你沒用處,對其他很多人卻有用處
2.嗯...修會不是營利性組織,也沒有經營任何事業,了不起就是義賣了吧,您解囊過?
3.嗯...不知道您對慈濟之類的單位他們從事大愛服務有啥感想,評語相當?
先幫台灣人...這些外國人先幫的卻是台灣人...
不想做與做不到是完全不同的兩回事...

九二一. 八八水災. 日本三一一地震. 還有其他林林總總的募款.
小弟有能力或沒能力時, 都有捐助款項.
但對於宗教類的募款, 很抱歉, 我不會去捐.

所以同理可知, 慈濟單位我也是一樣的看法.
但我高中作過創世的義工兩年, 黏信封, 打掃, 募集發票.
大學作過慈濟的義工兩年, 幫忙作資源回收, 整理環境.
以前沒錢時出力, 現在有錢時出錢, 可以嗎?

你確定外國人會先幫台灣人? 除了你口中的這些小眾之外, 還有嗎?
我寧可先盡力幫助身邊的台灣人, 如果這些外國人願意完全移民到台灣.
那我很樂意幫忙, 但不是在台灣工作就叫作台灣人吧?

Palpatine wrote:
嗯嗯,來個邏輯假設。
Q1:沒意外的話,我大概一輩子都不會開車。弄一堆汽車停車格對我有什麼幫助?
Q2:先幫哪個廠?先幫哪一位員工?怎麼分先後次序?
繳了稅金,這是政府該規劃的對不對?!
那再延伸一下,誰繳的多的先幫對吧!?
Q3:您可以看看內政部對這位修女的事件,今天的新聞是如何。
(雖然可能是啥選舉前的秀,但至少能真正幫倒忙)

行善沒有那麼困難,看到需要幫助的,能力所及內,幫下去沒啥問題。
我一直搞不懂從小就知道的以身作則、將心比心這幾個字,為啥長大後總是會變質?!
有些人民的想法我無法說是錯或不對,但我想社會再繼續如此,
"台灣人民好熱情"這個刻板印象,不復存在的日子不會太遙遠。


Q1:公共建設跟幫助外國人, 絕對是兩回事, 扯在一起講會不會扯太遠?
Q2:是啊, 如果連幫助本國有繳所得稅的人民都這麼困難,
請問要先幫哪個外國人? 遊民要不要幫? 哪個宗教先幫? 哪個城市先幫?
多老開始幫? 老人痴呆跟肢體殘障哪個先幫? 還是大家來投票決定誰的貢獻大?
Q3:引述新聞"但衛生署查詢發現,丁修女未曾向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提出長照服務申請。 "
所以....?
discoby wrote:
卻被排拒在台灣的長期照顧社福大傘外。

上面這段開頭是講心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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