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這張圖可以證明美國暴力犯罪的降低主要來自韓國現代汽車數量的提升...它的趨勢與美國暴力犯罪的趨勢相反http://4.bp.blogspot.com/_oDUSGXa_xQs/TTGcq78J-UI/AAAAAAAARrA/immsgH0Ql6A/s1600/Hyundai+USA+MArket+Share+Chart.jpeg
我想要問一下,反對的人,請問各位有報警過嗎?小弟不才我,報過三次第一次:碰上連環車禍,賓士車駕駛高速衝撞幾輛車後,最後飛越人行道至旁邊空地,警察超過十分鐘後才趕到第二次:汽車駕駛攔下摩托車騎士言語恐嚇,只差還沒動手,也許有攜帶危險武器,機車騎士相當恐慌,旁邊有人圍觀可是沒人敢上前勸架,小弟報警後提供GPS座標,但警察不知如何判斷位址,也無法立刻趕到,最後還好騎士未受傷,汽車駕駛被朋友拉走。第三次:半夜汽車停於馬路正中央車上駕駛疑似睡著,小弟路過報案也在路邊等了超過十分鐘,但是三分鐘外就有派出所,但該駕駛醒了還沒看到員警過來查看,小弟回家後才收到員警的來電。以上都是真實的事件,不是小弟亂掰的,試想如果今天您是這些人,而剛好您遇上的是危險攻擊,試問此時如果您可以適當的防衛您自己的生命財產安全,您會為了歹徒著想而放棄自己可以回家的機會嗎?相信各位如果有當過兵一定記得用槍時機以及用槍要領用槍時機:生命身體受暴行脅迫,非使用武器不能扺抗或自衛時。群眾暴動,非使用武器不能制止時。所警衛之人員、物資、車船、航空器受危害脅迫,非使用武器不能保護時。因防衛駐守之土地、場所、建築物受襲擾或擅闖,經警告仍不聽從,非使用武器不能制止時。要犯脫逃,非使用武器不能制止時。用槍要領:如非情勢異常急迫應先口頭警告並對空鳴槍警告之。經警告後已有畏服之情況時應立即停止使用。使用武器應注意勿傷及他人。如非情勢確有必要應儘量避免傷及其致命部位。武器使用後應將經過情形即時報告該管長官。我想只要法律控制得宜每個人都可以為了自己的生命得以保障如有不妥之處請告知,謝謝。
這位大大觀念良好,想必台灣如果是個能夠擁有槍的社會,你也會是個優良的公民,不過卻不能保證別人跟你一樣的觀念良好阿--不能保證別人跟你一樣的觀念良好阿...您講到重點了因為不能保證別人跟你一樣的觀念良好阿,如果剛好就是這個觀念不好的人有槍,大家都沒槍....那怎麼辦?那大家不就要給這個有槍卻觀念不好的人整的死死的嗎?阿如果,大家都有槍,情況就不一樣了,觀念不好的人隨便亮槍,所有的人都會給他回以顏色此時,觀念不好的人必然寡不敵眾,最後只好投降,以後再也不敢隨便亮槍了,不是嗎?所以,大家有槍,觀念不好的人根本不敢亂來,只好入境隨俗,把不好的觀念改掉,變成觀念好的人了....這正是所謂,”蓬生麻中,不扶而植”,蓬草生長在麻田中,不用特別去支扶它,它就可以長的很直....的道理呀!結論是,如果大家都有槍,不管瘋子開槍,觀念不好的人亮槍,勢必孤掌難鳴,馬上處於弱勢,而馬上被眾人制服,或因此改變不好的習慣,社會上的每個人,將更懂得互相尊重也....。當大家都懂得互相尊重時,那時大家就會覺得,阿其實,有沒有槍也無所謂,因為也沒人敢亂開槍,所以就不必要再去搞個槍來保護自己了...到時候,就是世界大同,...天下太平的時候了...所謂,見山是山,見山不是山,見山又是山....對槍而言,就是見槍是槍,見槍不是槍,見槍又是槍也...此正所謂,天下至理,殊途同歸,條條道路通羅馬也...阿彌陀佛,善哉善哉,我佛慈悲,樂土永生,眾生離苦離難,南無大慈大悲觀世音菩薩也....
love168 wrote:這位大大觀念良好,想...(恕刪) 這話題出現我都會舉個簡單的例,索馬利亞每個人家裡都有槍,治安有好嗎?重點在於人民文化水準,跟地方生活習慣。歐美人民擁有槍械是幾百年累積下來的習慣,擁有槍械的傳統價值遠超過拿槍械自衛請問我們的祖先大多都是拿槍打獵的嗎?再者槍械謀殺比例在台灣又有多少?開放槍枝只會讓那些傷害案的,有機會變成謀殺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