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向法院申請強制扣薪1/3命令

fdfdftr74 wrote:
你現在主動跟銀行談銀行都只是在耍你敷衍你跟更瞭解你的程度到那而以

這是很標準的程序 我為何會知道呢??

因為我曾經是.......
...(恕刪)


我曾經也是
所以我才說去做小生意
因為我就是這樣做的
而這個小生意竟然比工作還好
現在已經邁入第11年
其實我是認為樓主既然沒有錢
那根本就不需要跟銀行談
因為談了也還不出來


chungao wrote:
你要換工作 就要找都...(恕刪)



>>多謝建議
專業部分我幫不上忙,只是好奇
樓主的老婆可以出去工作嗎?這樣說不定有別的出路
1.認命:這輩子都被扣1/3的薪水還到死
2.裝死:工作辭職做小生意拼拼看,老婆去工作維持基本家計
3.傻了:生出140萬一口氣還掉
你要不要算算看怎樣比較划算?

或者是一口價能砍下來當然是最好...

lotuslo99 wrote:
>>時效問題若能找到,只是免除利息一直算下去,雖對本金無影響(因為追訴期是15年)

利息時效確實是五年
即使失誤沒中斷時效,還是能請求從請求開始之日往前推五年的利息
不過深究利息的時效沒啥意義
陳年舊案,只要本金收回來,銀行通常就會放人了!

lotuslo99 wrote:
法院製作的分配表已有跟銀行法務要到,也了解債務金額的算法。這方面沒有問題,只不過當年85年的利率真的嚇死人,光一年利息就要97萬~

那個時代背景就是這個利率
存款利率也很高,定存利率動輒6%以上

lotuslo99 wrote:
聯徵資料看不到你欠款的紀錄>>因為我是擔保人,銀行也說聯徵資料上我沒有,信用卡就可以使用。現在才向我這個保證人做清償動作!

聯徵還是可以看到保證債務(從債務)
調B36即可看到!
一起等地球爆炸吧!
Lawu wrote:
利息時效確實是五年即...(恕刪)



>>謝謝您的解說,讓小弟了解!!

>>多謝建議!我會再好好的思考下一步路要怎麼辦才好!

lotuslo99 wrote:
上面只講說93年到現在執行支付命令,現已轉為債權憑證了,也向法院申請調閱85年的支付命令了,但法院打電話來說沒有當初的股別跟辦事人,無法調閱,因為股別太多了,要我去跟銀行問.(恕刪)


好奇問一下,93年你沒簽收支付命令嗎?支付命令應該要送達到債權人跟債務人
不然你怎麼會不知道請求金額?
因為民事訴訟法有這條
發支付命令後,三個月內不能送達於債務人者,其命令失其效力。
我做催收的

800萬剩300萬應該是當初拍賣後的分配不足額

扣薪3\1是一般執行
還可以申請4\3獎金執行(針對房仲,保險業)

還有薪資高的也可以跟法院要求執行4\3扣薪(針對立委,教授,企業負責人)

還有圈存你的銀行戶頭

還有除非被賣斷的資產件
不然沒有什麼本金2-3折這種事

目前最硬的就屬國泰,玉山銀行

最軟的當屬中信,台新,大概本金五折吧


樓主情況應該只能走更生清算的路了

不過不管走哪條,都是條崎路,辛苦了
但現在銀行不肯呀,步步進逼,坐收漁翁之利
====================================
老實說, 銀行只是向你催收一筆15年前,身為保證人的你就應該還的錢.
你抱著拖一天是一天,能不用還最好的心態,不想理.

15年後銀行找上你要錢, 實在說不上是 "坐收漁翁之利".
目前為止,吃虧的應該是銀行吧,它連本金都還沒有收回.
tungyen1397 wrote:
好奇問一下,93年你...(恕刪)


看來沒辦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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