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dfdftr74 wrote:
你現在主動跟銀行談銀行都只是在耍你敷衍你跟更瞭解你的程度到那而以
這是很標準的程序 我為何會知道呢??
因為我曾經是.......
...(恕刪)
我曾經也是
所以我才說去做小生意
因為我就是這樣做的
而這個小生意竟然比工作還好
現在已經邁入第11年
其實我是認為樓主既然沒有錢
那根本就不需要跟銀行談
因為談了也還不出來
lotuslo99 wrote:
>>時效問題若能找到,只是免除利息一直算下去,雖對本金無影響(因為追訴期是15年)
lotuslo99 wrote:
法院製作的分配表已有跟銀行法務要到,也了解債務金額的算法。這方面沒有問題,只不過當年85年的利率真的嚇死人,光一年利息就要97萬~
lotuslo99 wrote:
聯徵資料看不到你欠款的紀錄>>因為我是擔保人,銀行也說聯徵資料上我沒有,信用卡就可以使用。現在才向我這個保證人做清償動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