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持大約7~8個車身的安全距離開內車道就是你不對了現在車那麼多,怎能讓你離7~8個車身的安全距離請開外車道ok後面已經10幾台都塞在你後面不要只顧自己沒想想後面Jeff0988 wrote:我個人常常開中部一高...(恕刪)
Jeff0988 wrote:我個人常常開中部一高,限速是100Km/hr,我大概都會開105Km/hr左右,因為我不太喜歡開快車,而且萬一不小心超過110Km/hr,就有被開罰單的可能.通常我也會保持大約7~8個車身的安全距離.但是如果是開在內線車道,105Km/hr的速度,還是常常會被後車閃燈或是按喇叭,不然就是從右側超車,所以只好盡量不開內側車道...我這樣算是烏龜車嗎??? 開那麼慢就不要佔用內車道嘛妳要定速安全開~可以往旁邊的車道開阿佔用內車道幹嗎?就是這樣才造成塞車~妳不知道嗎?看到妳這種龜車路隊長~不閃燈+喇叭根本對不起自己
笨蛋最愛亂七八糟 wrote:先弄清楚法規...(恕刪) 還有一個法規,大大可以看看: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8條三、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其實我從這兩個法規看起來,只要是不影響行車,小型車的確可以用最高速限一直開在內側車道的,當然為避免真的有後車持續逼近,真的四周都沒車時,還是開在中外線車道較佳,反正也能用最高速限行駛。
湯姆哥哥 wrote:中部一高?? 不是限110嗎??不過十次車禍九次快,建議在內線開61就好,平安龜啦!...(恕刪) 開61拿罰單高速公路局指出,國道內側車道因被劃分為超車道,以國道五號而言,就是左方內側車道,只要路況允許,小型車在行駛內側車道時,需按規定以該路段的最高速限行駛,且完成超車後應回到一般車道行駛,不可長時間佔用超車道不准龜速!超車道不准龜速!國道5號時速78公里 車主被罰5千元!
有兩條法規, 一是行車不得超過最高速限, 不論你是否超車.二是內側車道為超車道, 不超車就不要開.樓主已經開超過最高速限, 所以絕對不會被開罰單, 也不可能有人能超他的車.因為超他車的車主違反了行車不得超過最高速限這條.至於要樓主不得開內線車道, 因為"內線車道是超車道, 超完車要回到外車道".難道不知道樓主正在超車? 而且已經開超過速限在超車了!!有規定要超幾輛車就得回到中線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