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積分:7分
文章編號:35679819
乍看之下有道理
但是細想後,總覺得有盲點
簡言之,把個人的解決方法套用在全體上
如同我知道如何蓋兩層樓,那以此類推
101就蓋50個兩層樓再加一樓不就完成了!?
>不滿意,換工作不就好了?
個人來講,沒問題
全體來說,先問個問題,你公司能容納多少人?有沒有689萬?
僧多粥少,好地方不多,至少愛仁醫院就該慎選
>既然好地方不多,那就該更努力才行啊
個人來講,沒問題
全體來說,先以國考來說,1000人報名,錄取10名
那考第11名的是不是跟最後一名一樣混?
整個社會到底是精英天才佔多數,還是平凡人佔多數啊?
有人可以不吃不喝不睡連續48小時,辦不到的都是在混?
這需要有個合理的標準,例如:勞基法
大家遵守它嘛
>說得一點都不好聽,去開間醫院來看看啊
>別再01嘴砲了,上街遊行宣傳你的理念啊
回答不出來
個人積分:7分
文章編號:35685825
Lufypan wrote:
水蜜桃護士
每天上班12小時連續7天就過勞?
那台灣有20%以上公司的員工都不是人待的
吊點滴上班有多可憐?
一堆人重感冒、手綁著石膏,照樣來上班的
網友就是因為"護士"這兩個字而有差別待遇
如果今天是七年級生,肯定被人家說才吊個點滴就在裝可憐?!
別反駁我說的,因為這是事實!絕對的事實!
你說的是事實沒錯啊,但差別就在於護士做的工作是救人的
就像警察、消防員一樣,是一種較為特殊的行業,沒人願意做的話,你認為嚴不嚴重?
還是你願意讓一個帶著重感冒、手綁石膏的護士來care你?
你願意被資方凹,過著不是人的生活,那是你的選擇
但當別人站出來為了自己的權益抗爭的時候,希望你也能學會尊重別人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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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編號:35797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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