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沒加蓋 wrote:
在外看多了,公司欺負50歲勞工,努力的壓榨,在退休年限快到時想辦法踢掉.
這時候就會覺得,曠職?切是多少錢?找個好點的工作比較實際.
曠職老闆說曠職就算曠職?
就算曠職也只能扣當日的薪水而已.
所以說勞基法只保障惡質員工
曠職那天沒上班 本來就沒薪水
還說什麼只能扣當日薪
哪個工作 不用上班也有錢領的??
當初立法的委員 是腦袋有洞嗎??
EnjoyChuang wrote:
假設今天員工上班前臨時請事假
今天公司的虧損要算誰的?
還是公司都不準假的?
正常的公司會因為少一個人就經營困難嗎?
現在多的是5人以下的小公司 及 苦撐著不要倒的公司
這些公司 會錢多到請一個完全沒功用的米蟲進來領乾薪嗎??
既然每個人都有功用
一個人臨時曠職
怎麼會對公司沒有影響??
基本邏輯都沒有??
另外 任何公司臨時請假 也需要主管准假 才能放
主管沒准假 你還是要乖乖來上班
不是這樣嗎??
石梯有夢 wrote:
...(恕刪)
主不主觀認知
也不是你說了算
至少我找他溝通
我的公告
都是客觀事實
cckm wrote:
1.總店派兩年經驗的員工當副店長,但是加盟主雇用他只有一個月.
2.三個月內離職不需預告期.
3.雇主沒有權力不准員工離職.
4.員工有好些位,平常意見頗多不合,離職未必造成損失.
他在直營店 和 我這的年資加起來
超過兩年多
怎麼不需要預告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