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香小鎮 wrote:
所以言論自由是要受規...(恕刪)
言論自由的界限在那
我相信法律都有清楚的罰則和界定
也就是說如果用言語對他人人身攻擊
是必須要受到法律的懲罰
但我認為法律是道德評量的一個底線
如果動不動都要以律法來規範一個人的言行
那代表的也只是人民道德感的薄弱
我相信以閣下的智慧
應該可以分辨是非曲直
反問您
以這位老師的言論
您認為是可以容許在所謂的言論自由的條件下所講出來的話嗎
從小的教育或是憲法裡都告訴我們人生而平等
如果連教育學生的老師
都可公開發表歧視的言論
那不是打自己的臉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