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上網討拍失敗又被眾網友砲,我只能說剛好而已店家已經給錢了,請問您還想怎麼樣?這件事您自己都不用負任何責任嗎?是店家的玻璃門自己來撞你的嗎?自己不用檢討,出了事一味怪別人就好了嗎?hello088 wrote:我在12/18號和家...(恕刪)
ginyo78914 wrote:店家好可憐.......(恕刪) 大家都錯怪樓主了樓主不是怪店家的玻璃樓主的意思是說.................2000元不夠樓主你打這麼多會模糊焦點我幫你把重點說出來了
店門口正門有開,你不走,偏偏走上鎖的側門,然後怪別家店不會這樣設計,這家店這樣設計害你撞上,自己不檢討,流血就了不起,要怪別人,玻璃是能擦得多亮?如果走路有專心,例如不是邊走邊跟別人聊天或亂看路邊的妹,我就不相信會看不到前面有玻璃,不然就把大門口拍照,讓大家看看是不是店家設計不良,有害人受傷之虞,否則要先檢討自己,有2000元給你已經算厚道的了,實在很難去同情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