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yan_li wrote:我年輕的時候認為信用很值錢.進來幾年經過社會的洗禮後.我認為信用, 有時候會讓自己很難過.不知道是否該繼續堅持.楚漢相爭, 如果你是項羽, 遇到不守信的劉邦, 你該怎麼作.我這樣說不是要大家不守信, 而是告訴大家社會的現實就是這樣. 問你一個問題, 你守信的目的是什麼?
前面有網友說到-若沒下標(沒白紙黑字)就不算!!我覺得這邊不太對也,民法上的買賣契約應該是不要式、不要物的諾成契約,雙方合意即構成也就是你和對方有達成協議,就算契約成立了,如果不履行,對方可告你債務不履行,要求賠償~(只不過這時換對方要舉証你們的協議)撇開法律不講,會不會覺得有時為了眼前一點小利,心中反而會疙瘩很久就如同我之前出清一台單眼相機,也是和對方講好了,面交時才被對方沒理由的(東西也檢查過了沒問題)要求降價以後只要有人討論起不好的拍賣經驗,這個一定被我拿出來講或許我看不開吧!!只是不知道那個人會不會一天到晚耳朵癢,還是覺得身後有怨念跟著~~~呵^^
樓主, 好樣的! 樓主, 好樣的!!! 恭喜您做出正確的抉擇(我認為啦)!我也工作多年, 更覺得信用(信譽, Credit)的重要!別的不講, 現在很多獵人頭公司都會做reference check; 另一方面, 有信用, 人脈才會好!就像前面有網友提到, 信用是種習慣!為何台積電的張忠謀先生講話有影響力, 以前力x集團的王xx講話有時多要打個折扣,差別就在, 長期建立在別人心目中的"信用"!
跟信用關西會很大嗎?我倒是覺得沒關西誠實告訴33000那位買主如果他覺得OK樓主就不算沒信用吧不過前提是33000買主OK五專同學開到約1X萬台幣的MLB稀有卡 實際金額忘記但事件跟樓主一樣一個出12萬 敲好後 另一個才聯絡他出到13.5後來同學跟12的買主坦白12答應讓13.5的買但是變成三角交易賣12以後 12那位在去賣13.5多的1.5各半真實事件
個人是會選擇賣給出價38000的.反正說穿了大家互不認識,樓主本業應該也不是靠拍賣在賺錢,本來就是價高者得.而且你也還沒收出33000的買主的錢或訂金吧,能多賣五千的話, 幹嘛少拿五千?別拿一些有的沒的理由來欺騙自己.你賣給33000的, 除了少了五千之外, 你只會額外得到失落感而己.
我認為:重點在於你答應了別人沒有?而不是你認不認識對方。反過來也可以這樣問,是否只要是不認識的人就可以唬弄過去?我想這些問題都很簡單。不過簡單的問題,卻不見得有「簡單」的答案就是了。有人說是欺騙自己,我不覺得耶,至少不會搞到用一堆謊言去欺騙別人吧。我的原則是,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不喜歡被別人擺道,就不要用一些似是而非的理由去擺別人的道。至於別人怎樣玩,那就是他的選擇了。
行為觀念反應出 格局與命運信用在社會上 非常非常重要失去了別人的信任 我想很難在社會上立足以下是轉貼文章前些天,在一個名為《財富人生》的電視節目中訪談一位頗具知名度的青年企業家,按照慣例,在節目漸近尾聲時,主持人提問:你認為事業成功的最關鍵品質是什麼?沉思片刻之後,他並沒有直接回答,而是平靜地敘述了這樣一段故事:十二年前,有一個小伙子剛畢業就去了法國,開始了半工半讀的留學生活。漸漸地,他發現當地的車站幾乎都是開放式的,不設檢票口,也沒有檢票員;甚至連隨機性的抽查都非常少。憑著自己的聰明勁,他精確地估算了這樣一個概率──逃票而被查到的比例大約僅為萬分之三。他為自己的這個發現而沾沾自喜,從此之後,他便經常逃票上車。他還找到了一個寬慰自己的理由:自己還是窮學生嘛,能省一點是一點。四年過去了,名牌大學的金字招牌和優秀的學業成績讓他充滿自信,他開始頻頻地進入巴黎一些跨國公司的大門,躊躇滿志地推銷自己。然而,結局卻是他始料不及的,這些公司都是先對他熱情有加,然而數日之後,卻又都是婉言相拒。最後,他寫了一封措辭懇切的電子郵件,發送給了其中一家公司的人力資源部經理,煩請他告知不予錄用的理由。當天晚上,他就收到了對方的回覆──先生,我們十分賞識您的才華,但我們調閱了您的信用記錄後,非常遺憾地發現,您有三次乘車逃票記載。我們認為此事至少証明了兩點:1. 你不尊重規則。2. 您不值得信任。鑑於以上原因,敝公司不敢冒昧地錄用您,請見諒。直到此時,他才如夢方醒、懊悔難當。 然而,真正讓他產生一語驚心之感的,卻還是對方在回信中最後摘錄的一句話:「道德常能彌補智慧的缺陷,然而智慧卻永遠填補不了道德的空白」(但丁)。第二天,他就啟程回國了。 故事講完了,電視中出現一片沉寂。主持人困惑地問:這能說明你的成功之道嗎?“能!因為故事中的年輕人就是曾經的我,”他坦誠地說:「我能夠走到今天這一步,只是因為我將昨天的‘絆腳石’當成今天的‘墊腳石’而已。」 現場頓時掌聲如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