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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設刑堂抓賊問案 屋主也觸法
記者:陳麗如 攝影:江俊彥 台中 報導
台中有名男子,家中的黃金現金,不翼而飛,他調閱路口監視器,發現小偷竟然是兒子的高中同學,男子不報警,把小偷帶到家裡嚴刑拷打,還學警方錄影存證,逼竊賊寫下自白書認罪。
監視器拍下竊賊偷完東西之後,正要離開的畫面。員警:「人已經先進去偷了,等一下會來搬東西,車子會倒退來搬。」
就是這輛白色轎車,讓家裡遭竊的被害人確認,小偷就是兒子的高中同學,被害人從大甲一路找到了外埔,終於逮到人,一夥人總共6個,4月底潛入被害人家中,偷走了5兩多的黃金和美金1千美元,不過被害人並沒有將竊賊扭送警局,而是帶回家裡仿效警察辦案。員警:「要求竊嫌寫自白書,還把寫自白書過程錄下來,有指稱說被害人對他們動粗。」
被害人的行為簡直就像是古代私設刑堂,嚴加拷問讓小偷認罪,卻沒想到,自己也因為妨害自由與傷害而觸法,已經和竊賊一起被移送法辦。
「有什麼比瞎眼更糟糕的?」海倫凱勒說:「能看見卻看不見異象!」
惡靈復仇者 wrote:
1.照你這樣的理論,那所有的刑案責任都歸屬到受害者身上是吧?
例:強姦是因為女生長的夠正,穿太少之類的?===>未盡自我防衛之責?
銀行搶案是因為銀行的錢太多?===>未盡錢保管之責?
竊案是因為家裡有放任何有價值的東西?===>未盡家裡擺東西之責?
惡靈復仇者 wrote:
2.我從沒想要抓到同一個小偷,只想教訓竊賊而已.....這是爽度的問題...哈哈
3.就算我引誘犯罪又怎樣,他不偷我能拿他有輒嗎....有規訂不能引誘犯罪嗎???
就算是警察辦案也常常用這招,何況我只是擺台單車而已
4.我哪有想動用私刑啊,我只是想自衛(當然會讓他攻擊我例如拿工具攻擊我)
我沒想過要拿回車子,純粹想找偷兒出氣而已...總之一句話....還是爽度的問題
直接把你的回文拆成兩段來看, 沒更改或調動任何文字
前一段內容是認為偷東西的人要有高的道德認知, 即使是一時貪念仍不可原諒
後一段卻大剌剌的說即使引誘別人犯罪又如何? 一切都只是爽度的問題
這兩段令人聯想到一句話 --- "嚴以待人, 寬以律已", 你對別人跟自己的道德標準似乎頗有差距
vincentwang wrote:
請先寬恕我下面說的話
1、腳踏車不見要負最大責任的應該是自己未盡保管之責
2、路邊稍微好一點的腳踏車,沒上鎖,我想很多人都會見獵心喜,你如何能確定同樣的可以勾引到真正的犯人
3、大大這樣是不是有引誘人家犯罪之嫌?恕刪)
也許我這樣的言論讓大家有些誤會了
東西被偷,錯的當然是小偷,我可沒說是受害者自己的錯誤
但是每個人本來就應該要負起保護自己,或保護自己財產的責任
所以此話的意思是,這事件除了那個小偷外,是否自己應該也要檢討一下,為何粗心大意,讓小偷有機可趁呢?
當然 我要在三強調
東西被偷、被搶、被脅迫,絕對是犯人的錯
但小弟堅持的點在於 版主
用勾引的方式,(腳踏車未上鎖),看誰突然起壞心,針對此偷兒進行懲罰動作
我想沒有人願意去引誘別人犯罪,但根據版主的發表,腳踏車未上鎖
那不就跟 妙齡女子,全身一絲不掛,在馬路邊,隨意勾引好色男人來犯罪
然後好色男下手了,結果一堆人衝出來,對其施以暴力
結果,的確 有人有了歹意犯罪了,錯的當然還是那個好色男,誰叫他在路邊隨意撿天上掉下來的禮物中了仙人跳的圈套
再者~~
版主有沒有想過,你腳踏車在路邊未上鎖,對其下手的人,搞不好是擔心你那高價的物品會被人偷走
先幫你拿去警局保管 等等, 如果真是此一情形你又該如何呢
沒錯,這社會上充滿了多少的不公平
大家都想要當蜘蛛人、惡靈騎士、夜月神等 正義的人士
但大家能確定,自己能夠完全辨別誰是好人、誰是壞人?
夜月神 的死亡筆記本的確替社會清除不少敗類,但請問他殺了多少無辜的人???
小弟不是正義人士,甚至我不能原諒自己常常受不了誘惑,多少做出了些對不起家人朋友的事情
所以我更知道要好好約束保護自己,不要隨便展露一些讓別人看到會起歹念的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