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celess18 wrote:
若對兩方都有益處,棄標又如何
如果對雙方有益 買家賣家都有溝通好的狀態
那個不叫 "棄標"
那叫取消交易 如圖

我個人曾經因為不太懂合併運費的用法重複下標(不同商品 但同賣家)
就是在賣家同意的狀態下 把其中一筆 "取消交易" 然後修改另一筆訂單
這都不算"棄標"喔
棄標 真的是蠻嚴重的事情 會用到棄標 就不太可能對雙方有益
一定是有人擺爛....

Ailio wrote:
我說的是 我引言的那句話 "有問題"
我壓根沒提到樓主的案例喔
樓主的案例是棄標無誤 沒啥好討論的
faceless18 wrote:
就你這篇文我來講解一下
1.他是棄標
2.賣家不同意取消
3.所以我說賣家很奇怪~幹嘛找自己麻煩呢(別人就不買還硬要出貨)?
何不兩方都有益~取消交易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