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不要偏離主題,也不要講一些似是而非的觀念,什麼大同思想,……現在沒人跟你講這些東西
偏離主題和似是而非?沒有講世界大同?拜託老兄....你可不可以把文章看清楚點再來說話...。
即使是社會福利制度如此理想的丹麥,自殺率都是偏高的國家,在現今的地球來說,大同世界只是一個辦不到的理想而已,說理想誰都會,那誰來說現實?被理想害死了是誰要負責,說理想提倡理想的人嗎?請不要偏離主題,也不要講一些似是而非的觀念,
你只有這句話可以講嗎?拜託你去多看點資料和東西再來回文好不好,這樣我會沒辦法承認你po文的水準,只懂得隨便插進來不負責任的發言,即便是在網路上妳回文也要有點sense可以嗎?我實在是懶得跟不查資料或者是什麼東西也不懂就隨便說別人偏離主題的傢伙討論,那我打了一大堆字都是看假的就對了,請把文章看清楚,我打的是中文不是韓文也不是泰文。
如果你接下來還是只會回這一句,我就不會繼續回應你了。
我懷疑的是滿口仁義道德,能夠堅持到最後的人到底是誰?以直報怨才是我提倡的重點。
你用滿口仁義道德這句話,本身就有扁低的意思,我的確看過很多人,一直堅持下去,即使中途放棄的人,你也沒資格評斷他們
一、是貶低,不是扁低。
二、我評斷他們?是有些人用一些慈悲為懷,但卻可能是沒有經歷過相關苦痛的人在講諒解,這種我沒辦法接受。而且,那句話到底評斷了些什麼?拜託你可不可以去查查字典再來告訴我我哪裡評斷他們,評斷這兩個字的解釋是什麼你真的知道嗎?
To 踢踢
一、我只是要告訴你,大同世界是做不到的。
二、你要諒解是你的事情,但是你沒有去要求別人諒解的資格。
三、我也不相信你敢跟殺過人的人(完全不認識)在深夜的長廊讓她走在你後面,或者是跟她獨處一室,更甚者,或者是他殺了你至親至愛的人你可以原諒她,要搞什麼世界大同不如認清現實。
四、亂扯一些東西的是你,我只是想要你看清楚,掉一堆書包並不能證明任何事情,大概只有根本都不看什麼文章的才會被唬住。
http://blog.pixnet.net/erickaa
Dindo wrote:
To Megal請不...(恕刪)
再說一次..看不懂文章..不要勉強回應..貽笑大方..
1.從來沒人說過要實現大同世界..
我講的是..『難窺大同之道』..
回應你的另一篇也特地解釋過這句話的含意..
看不懂還是看不懂..對牛彈琴很辛苦的..
2.我的文章裡有說過要人體諒?
白紙黑字寫的那麼清楚..是你國文差..還是我寫作爛?
要不要給更生人機會..要不要接納..都是人性..『無涉對錯』..
唯一可議的是..『攻擊性的字眼與言論』..
我有要求任何人一定要諒解更生人嗎?有要求一定要給更生人機會嗎?
你找得出一字半句..我公開跟你道歉..跟網友道歉..
你找不出來..你跟我道歉..pm就可以..要不要?
3.你的胡扯真的是『天下無敵』..
我有說過對更生人就是完全不設防?
有腦子的都知道..不管對方是怎樣的人..
防人之心不可無..這是淺而易見的道理..
再來說說..我哪篇文章哪句話要人家對更生人完全不設防了?
望閣下略點一二..
4.有人叫我就洪曉慧這案例來討論..不要扯一些其他殺人犯的問題..
卻忘了..先扯東扯西的卻是自己..(  ̄ c ̄)y▂ξ
================================================
給更生人機會,那誰來給被殺的臺大副教授機會?那誰來給那些被搶的店家機會,那誰來給被性侵害的人機會?這種減刑叫做「已經受到應有的制裁」嗎?口口聲聲說可以包容的人,你們如果開公司知道這個人有詐欺、偽造文書前科你們會用他嗎?
================================================
不知道..是誰先扯到其他殺人犯的問題的唷..^^
要我再次解釋給你聽嗎?
要不要接受更生人..要不要給其機會..那是個人選擇..
因為無知而感到恐懼..對其選擇閃躲或是不給機會..
都是人性使然..沒有對錯之分..
但是..攻擊性的言論就是錯誤..
能給更生人機會的就是高調?唬爛?
以洪曉慧的情況..適合以『變態殺人魔』來形容?
不能接受不是個錯誤..但是..沒必要去質疑其他可以接受的人..
老兄..回國中重唸國文吧..唉..
ps.完全不認識還會知道對方殺過人唷?邏輯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