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按鈴申告 謝謝大家關心... 非常謝謝各位社會賢達人士 小妹感激不盡

xxxx0926 wrote:
聽了諸多各界建言
小妹我決定再當一次訟棍了(恕刪)


你想怎辦就怎辦.不在當下,交給法官吧
你都用訟棍這個字眼了.
要錢還是要公道,心態問題了.
這種爛人,不告死他要告誰?

社會上敗類真的很多,就是要讓他們消失
xxxx0926 wrote:
因導師是公務人員
無法徹銷傷害告訴

跟他的身分(公務員)無關
膽敢這樣傷害小孩...就讓他自食其果
你替他想太多了!!


xxxx0926 wrote:
小妹我決定再當一次訟棍了
大家祝福我吧....

一般我只懂報警處理
地檢署申告...還真的不懂!!
樓主如果有這方面的經驗....就別客氣了!!
加油!!!
已按鈴申告
謝謝大家關心...
非常謝謝各位社會賢達人士
小妹感激不盡

無冕王 wrote:
跟他的身分(公務員)...(恕刪)

xxxx0926 wrote:
真的很難過親戚的兒子...(恕刪)


大概一年的總收入 算一百萬好了 外加醫療費用全包
適當的體罰 我可以接受 但是虐打 我就不會有和解的可能
法律訴訟照走 我還會請他把和解金 好好的留給自己
當往後的醫療復健費 因為'意外'將會在他身上立即發生...
告就對了
就是有會縱容的人
才會有太多施暴的人
沒看到照片,不過光看述說就覺得,不能和解,請提告!

還有請去買錄音筆和針孔攝影機之類的,然後架設藏好,雖然前面已經有去家裡慰問了,不過難保後面有人去觀切或威脅。
如果是我小孩的話,絕對不和解!選舉要到了,找媒體,立委,市議員!

該法辦就法辦,該賠出來的,一毛錢都不減。如上。

xxxx0926 wrote:
提起訴訟無非是想要替...(恕刪)

說實在的
台灣是法治社會吧?
這個老師如此傷害小孩
真為了正義,就直接告下去
不接受和解,先打刑事再打民事就好了
在這裡接受一堆網友的讚聲,所謂何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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