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某間蝦子料理吃到飽,這樣規定合理嗎?

allan01045 wrote:
以往的經驗吃到飽的餐廳可能都只是怕食物浪費而下唬你而已

01的取暖文真是無極限
取暖文事主的程度也都低的無下限...

Mazel Tov wrote:
01的取暖文真是無極...(恕刪)

會不會上新聞阿?

例如標題"一名男子上網哭訴 吃不完慘遭罰錢"


guareian wrote:
其實之前就有發生過
你可以google
關鍵字「吃到飽呷嘸完 消保官:可拒罰錢」



你那篇是五年前的
用明朝的劍斬清朝的官?


法令與時俱進
不要貼太久以前

標  題: Buffet沒吃完要罰錢 消費者不滿要申訴
發布日期: 2014-03-24
截止日期: 2014-04-23
發布單位: 新北市政府法制局

節錄:消保官依雙方的說明,認為餐廳業者作法並無明顯不當之處,有爭議之處是處罰金額恐不符比例原則。



吃到飽餐廳指消費者浪費食材,要求鉅額罰款是否合理?

節錄:台灣消協理事長蕭達益進一步建議,業者在設定相關的消費附加條款時,應注意條款的合法性與合理性,有關消費條款一定要在顯著位置予以公示,並做好與消費者的溝通,避免消費糾紛。至於收取多少違約金才算合理,法無明文。但收取比例最好符合一般消費習性與期待,若消費者認為約定之違約金額過高者,可以依據民法第二百五十二條,請求法院減至相當之數額。

—本文出刊於全國旅遊時報,2014年3月28日,第四版



消保官陳世欽說,餐廳負責人出示申訴人當晚的點菜單,5人共點了100多份餐點,結帳時已超過預定結束用餐時間20分鐘以上;賸餘的食物也多屬於不用煮燙就能吃的熟食,餐廳依賸餘的食物以單價計算價格要求客人賠償,作法上無不當,食物也讓客人打包帶走。
哪裡不合理?浪費食物才不合理

allan01045 wrote:
前幾天因老婆生日,帶...(恕刪)

allan01045 wrote:
前幾天因老婆生日,帶...(恕刪)


其實你是店家派來打廣告的吧

生於世紀末,存於世紀初....

店家有公告就合理
去年小屁孩還吃燒烤王取暖失敗影片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QB6qtHg5LRo&feature=youtu.be

allan01045 wrote:
前幾天因老婆生日,帶著老婆及家人到了台中這間某知名蝦子料理吃到飽的餐廳(曾上過新聞),人都到齊後,服務生前來告知該店點餐的詳細規定,並特別提醒規定上的第2條,如離開餐廳後,桌面上如完整的蝦未食用超過6隻以上,以外帶的方式來計算,想說以往的經驗吃到飽的餐廳可能都只是怕食物浪費而下唬你而已,我們人數大約10來個左右,該店的點餐方式是以夾子到點餐區進行點餐,說真的該店的第2條規定,人數多的話很難拿捏蝦子的數量,1盤蝦料理約6隻蝦,最後大家都吃飽後準備結算離開店家後,沒想到真的來了服務生在盤點桌面上未吃完的蝦子,且不誇張一次來了3個服務生欸,有沒有這麼扯....後來盤點完後共有未吃完的8隻蝦!!因為大家都吃很飽了,請服務生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還說真的不行,不然會被老闆扣錢...所以也只好硬把兩隻蝦吃完!!!重點是一個人費用約650$,如果因為蝦子沒吃完還要被強迫外帶額外買單,這感覺不是挺好的~~
心得:料理還不錯,但是未搬家之前更好吃,先前也無這樣的規定,我只知道我不會再去吃了!! 另外請問各位大大覺得該店的這樣規定合理嗎??



取暖失敗,重來!!!!

allan01045 wrote:
以往的經驗吃到飽的餐廳可能都只是怕食物浪費而下唬你而已


甚麼都你覺得你想你以為
以前沒被罰是你運氣好OR店家人好
今天你被罰剛剛好而已
合理丫

那裡不合理了

尤其是第一個人入場時間起算二小時...

本來就是,不然要是不同時間入場要怎麼算@@

通常是一起到齊算一個時間的

另外吃不完加收也合理

雖然是吃到飽,但通常我是吃多少拿多少

吃完時看到別桌還有咬一口放著的

真的覺得滿浪費食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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