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噹•馬汀 wrote:
怪怪的...我不看演...(恕刪)


沒錯...


車票什麼的就先別提

演唱會的票:

自己不想看也確定以後都不會看不可能看,那就算了

自己的兒女呢?當然,也可能禁止他們看

再接著,孫子孫女呢?

嗯~也禁止

可憐的家庭...
花落總有花開時 wrote:
但我指的是黃牛猖獗的情況...

演唱會黃牛猖獗應要由主辦單位主動處理,
要抓要告還是不想管,主辦者自己要負責.

小豬翔 wrote:
可憐的家庭...

再往下發展,6800的票價就會被提出討論了....

cckm wrote:
再往下發展,6800...(恕刪)



看高不看低?
花落總有花開時 wrote:
演唱會應該是一般大眾能負擔得起的生活娛樂..

6800是否為「一般人」負擔得起的娛樂?
見人見智,
不過高檔演唱會本身就是「有錢人」的專屬,
錢不夠多,別去擠場子.

這種事只要扯上有錢人和窮人,一定沒完沒了,
搞不好已經有人開始算,
6800的門票,可憐的血汗勞工要爆肝多久了....

小豬翔 wrote:
看高不看低?...(恕刪)

當「別人能看我也要能看」的氣氛漫佈開來,
要求歌手義演都有可能.....
cckm wrote:
6800是否為「一般...(恕刪)


最便宜的票價800元,你卻要去看6800的...搞不懂

請問自己不覺得矛盾嗎?

如果你覺得黃牛票是對的那我也不想多說了

是非對錯懂得自然會理解

不懂得多講無意義
小豬翔 wrote:
最便宜的票價800元...(恕刪)

這沒啥好矛盾的,
6800門票和800門票本來就是不一樣,
個人對演唱會也沒興趣.

唯一的問題是:
公權力別介入私領域,聽不到演唱會不是什麼天塌下來的事,
如果主辦單位都不想管,黃牛就不是什麼問題.

不需要把消費行為的價值無限上綱......


小豬翔 wrote:
問題一,只要不超出原...(恕刪)

亞利安星人 wrote:
一、基本上那還算在合...(恕刪)


感謝翔哥跟貓大的回覆
又假如 (假如還真多阿) 問題1 正當我在現場想要用1801轉讓給其他人,
一旁有人跑出來說 "我出雙倍跟你買" , 又有人跑出來說 "我出三倍!!"
結果成交金額是5400, 違法?

問題2 賣家用的名目是來按摩(服務性質的商品)就送演唱會門票, 然後標價是票價的三倍價錢, 違法?
看來討論下去也是無解...

我個人是不支持黃牛 也不打算支持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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