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chifragment wrote:另外,我實在不懂你怎麼能要求自己去改變自己面對二手煙?...(恕刪) 請再仔細從頭把文章看仔細,個人文章內容從沒有要求要他人去面對(吸)二手煙,而表達的意思是:當雙方權利相當時,如果對方無義務接受另一方離開或停止抽菸的要求時,另一方就應該作出選擇,以避免繼續吸入二手菸的困擾問題,那就是選擇退一步海闊天空的作法,對於當時的情況是最好的解法,而非因為非得堅持到底的堅信想法,弄得整個情緒不愉快,這樣對事情的結果有任何幫助嗎? 答案很明顯的是沒有!然而這種情形,在這社會上屢見不鮮,根本處理不完,也討論不完。試問自己,難道人生的目的就是整天在這種小事爭論不休?就只為了一個別人沒有「公德心」的問題?這樣的解釋,如果還不能釋懷,那也沒辦法了,畢竟這是自己的選擇...
cougar2015 wrote:全國的吸菸人口是多數...(恕刪) 據世界衛生組織估計,全球每年約有400萬人死於菸害,台灣地區每年因菸害相關疾病耗費醫療資源超過200億,整體經濟損失更高達500億元。為有效預防菸害造成的健康問題,世界各國均致力於各項菸害疾病防治與健康促進之政策規劃。台灣目前約有480萬吸菸人口,因吸菸引起的健康問題或疾病更佔了國人所有死因約20%(亦即每年約有18,800人因吸菸相關疾病死亡)。有鑑於菸害問題日趨嚴重,我國自民國86年起實施菸害防制法,希冀推動相關政策以防治菸害問題,然因經費與人力資源有限,直至91年開徵菸品健康福利捐後,始有充裕的經費推動全國菸害防制工作,也因為該項稅收金額龐大,立法院、相關團體與社會大眾,莫不對菸害防制工作抱持高度關切與期待。https://olap.hpa.gov.tw/Search/02_ListSummary.aspx?menu=100000000008&mode=12&mid=4衛福部的網站 雖然不是很相信官方數據不過應該還是可以參考吧480萬怎麼看還是小數吧
Archifragment wrote:除了跟官方反應指定吸煙區外,我也會請他去別的地方,當然不理就開罵了,若台灣只講法,那何必在這邊討論呢?...(恕刪) 如果台灣的吸菸人口享有共同的人權,為什麼不是你自己離開?若要一直在這個點上打轉,何必再討論?再沒有看到新的觀點,這個討論串我就要掰掰了,隨便你要罵誰~反正我不抽菸走以前再法普一下:就算某人在禁菸場所吸菸,你前往"勸阻",卻使用不當字眼甚至肢體衝突,你還是會吃官司的,提醒你,不用謝我
金正嫻 wrote:我就說麻,在台灣吸菸...(恕刪) 我可沒說吸菸者是二等公民喔這只是純粹數學問題全台灣2300萬人口 這應該選舉的時候常聽到吧吸菸者約480萬 剩下的不就是非吸菸者1820萬比起來不是少數 難道還會是多數??
穆德探員 wrote:全台灣2300萬人口 這應該選舉的時候常聽到吧吸菸者約480萬 剩下的不就是非吸菸者1820萬...(恕刪) 你查查一年台灣要抽掉多少香煙再談吧說不抽煙實際有抽煙的兩倍抽煙的學生女人誰會公開承認吸煙你抽煙嗎?你有也不會承認傻傻笨笨的會相信那數字
金正嫻 wrote:如果台灣的吸菸人口享...(恕刪) 反過來說 不吸菸者也有不吸到二手菸的權力啊難道我們這些多數人才是二等公民??那為什麼不是吸菸者自己戴上泡泡頭或是自己躲起來抽而是要邊走邊抽或是邊騎車邊抽呢為什麼該忍受的是不吸菸的人而不是吸菸的人要人去勸阻 然後惱羞成怒講那麼多藉口就是沒品 不尊重別人而已法律規定食品內我不能加什麼 或不能超過多少量沒規定到的我都可以加 反正政府也不會驗這樣是對嗎 這是積非成是吧菸這種東西本來就不應該去抽它不抽 這些鳥事都會自己消失心情鬱悶可以改打手槍舒壓啊躲起來看A片打到不舉都沒人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