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情好差,我沒有竊盜啊⋯


sendakgg wrote:
之前新聞有個阿公送...(恕刪)


說不定失主那把傘價值好幾千元;或者他被偷過好幾次,這次終於下決心要報警.

如果道歉就一定能獲得原諒,是不是會助長有恃無恐的心態?
不用擔心啦 !! 用最壞的打算去思考

心態上不用怕有案底這種事情,走法院習慣了就會跟走超商一樣..

案底就這種東西就跟國中被記過一樣..那又如何? 找工作出國也不會有影響

當然這裡不是鼓勵犯罪,只是要給您處裡事情的態度!

也不用太記恨對方,這社會就需要這種"逞惡揚善" ; 對方只是逞惡揚善用錯地方而已..

法院程序照走..不用怕..這種事情多如牛毛

什麼驗指紋這些東西聽聽就好..
cjyu33955 wrote:
但是她不願意,一直硬說我是故意,是偷
還說蓄意這樣⋯還說看妳買那麼多東西、
應該生活不難過⋯等等

cjyu33955 wrote:
也許真的那2500跟證件真的對對方來說太重要;也或許在對方眼中她看到我在收銀台結帳時往後看就是在鬼祟看她,就是存心對她不軌⋯⋯所以她認為不能原諒吧!

cjyu33955 wrote:
一個單親媽獨立帶著孩子生活,生活勉強過,但是,厄運卻一直來,不知道前世是做了什麼惡事才會今世如此?

cjyu33955 wrote:
而且她已經走了,我也沒偷她包阿,只是收東西真的沒看到,事後也願意負責她損失,為什麼一定要窮追猛打呢?今天如果我是蓄意,拿她的東西,並且花掉或否認或是損毀了,我可以說我是故意侵占她的,但4個多小時我都沒時間看、當然也沒動,還知道的第一時間就送還警察,我知道我自己一個人忙孩子是我不對⋯但,何必這樣對一個已經竭盡全力想彌補她的人這樣呢?

cjyu33955 wrote:
但還是得打起精神照顧孩子⋯

cjyu33955 wrote:
所以對方堅持要依法辦理⋯

cjyu33955 wrote:
我一直道歉,一直說對方也有孩子,希望能諒解我的疏忽⋯⋯,她只是說我造成她困擾麻煩,我一定是故意偷她東西的,所以法庭上見⋯

cjyu33955 wrote:
只是,同是母親的人,不知道如此堅持咬住不放,我沒有推諉、知道了也沒有多卸責,只是,我沒有偷(這監視器都有,是她忘了拿走小錢包),也沒有蓄意佔她的東西不還或我拿了有用的痕跡啊⋯⋯
我不會訴諸媒體啦,因為我自己也有小孩⋯,對人,我一直都是覺得該有一些餘地,因為我不是強勢族群,所以我平常能幫人的就幫,只是這件事讓我覺得很失望、很冷⋯⋯

cjyu33955 wrote:
只是,人有很多種,有人可以原諒這些,有人就是會想把人踩到死的⋯如果自己遇上了,只能說打起精神來應對!

cjyu33955 wrote:
是的,這個社會,已經不是,請、謝謝、對不起的社會了!

cjyu33955 wrote:
不過雖然這樣難過,我仍會以此事為鑑
教導我的孩子,得饒人處、且饒人


其實,您確實沒有犯意的話,就跑跑法院依法辦理
對方又不認識你,他只是做他該做的事
你無須通篇強調自己單親要照顧小孩很可憐
不斷暗示對方趕盡殺絕,沒有同理心
如果是對方看到這篇文,更不可能體諒你
他已經變成你口中冷漠無情追殺可憐單親媽媽的惡魔
這跟模範生拿安全帽有甚麼兩樣?
感覺上就不是單純取暖文了
而且您說以此事為鑑...不是要小孩日後行事要小心謹慎而是要他得饒人處且饒人?
明著就是說您認為對方這樣不對,所以要孩子以後不要像他這樣?


以上個人淺見

希望您不是故意,也希望您渡過難關
cjyu33955 wrote:
一個單親媽獨立帶著...(恕刪)
樓主你放寬心,你沒前科,不是累犯。(審判長會參酌這些身家清白素行)
這種被誤認為侵佔罪的小事,不會被關進大牢,最多不起訴處分,或是只繳罰金而已。勿驚,勿驚。
對於失主口頭道歉即可,不用賠償什麼損失。自己丟了東西,已經物歸原主,還要人家來賠償真是笑話。安心吧....。
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逛逛。

毛利鬼太郎 wrote:
其實,您確實沒有犯...(恕刪)


我非常希望對方能上來看看這篇文..
讓她知道她的不原諒讓樓主如此煎熬,
事實如樓主陳述...
對方一個原諒,讓樓主心情舒坦.
雙方好好走完流程.
如果這只是單方說詞,
也能讓對方有機會辯駁.



cjyu33955 wrote:
一個單親媽獨立帶著孩子生活,生活勉強過,但是,厄運卻一直來,不知道前世是做了什麼惡事才會今世如此?...(恕刪)


單親媽媽、生活勉強過、前世今生什麼的,不用再說了,這些都不是重點。

你覺得你是無辜的、是不小心的,別人認為你是惡意的、是應該受到制裁的。這是雙方對於事實的認知不同,失主沒有錯。

建議你不要以凸顯你自身的難處來強調對方有多不講理,任何人以為碰到小偷有情緒反應是正常的,錯不在他。

如果事實真如你所說,而且你身家清白沒有前科,那我覺得不會有大問題,到時候檢察官或是法官自有判斷。


這是最新的詐騙手法嗎?值得大家註記一下,每隔幾天就會創造出新的
詐騙手法,如果把頭腦用在研發新產品那該有多好.
別想太多 據實以報就好,如果妳有意侵佔或竊盜我想也不會傻到用會員購買東西。對方掉了東西還沒確認東西是否缺少就要告妳 我想可能也不單純 特別是在過年前~加油 單親媽媽
都感謝以上網友的建言。
其實,我前面也說了,當我在這只是個煩心人說煩心事!不論我在這說什麼,對事情也是於事無補、也不是大家說怎樣就好,更不是讓對方或警察看到不是嗎?因為網路沒有人知道誰是誰,所以我要凸顯對方不對或我多對等等的⋯根本就沒作用,也沒效,這些大家也都明白!
我說我目前生活情況,也是解釋我為什麼不跟身邊家人訴苦(因為沒人)所以我來這只是說說煩心事,沒有一點想法在這能有什麼收穫,單純只是把煩心事說說看能否不要那麼糾結憂鬱而已⋯⋯
我也沒有說對方這樣不對,如果我認為我沒錯就不會道歉而且一直積極說要賠償對方停卡損失,只是我也說了,每個人態度作法不同,我不能要別人一定要原諒我或是跟我做朋友的!我所比較難過的是我說了⋯他在我道歉電話中一直強調 '看妳買東西也不算少,經濟應該很好過才對,為什麼要做這種事?妳家人知道妳做這種事嗎?...' 這是令我難過原因罷了!
我沒有難處,只是因為一個正常人遇到這種事的難過而已,再說一次,會敘述我的情況只是因為我身邊沒什麼親人,沒法訴說,所以來這邊說說煩心事而已!
cjyu33955 wrote:
一個單親媽獨立帶著...(恕刪)


監視器的部分 你是東張西望的..........恩

老實說 這部份你就有點說不過去了

如果影片上是你拿了東西收好就走

我想非故意的成份比較大...

對方不合解的原因

只有一個

要錢 要錢 要錢.............

人生經驗嚕

花錢了事吧

另外--------

1.你這次買東西是不是很多? 收據留好
主張 東西很多忙著收 沒看到

2. 你跟警察的對話 這個要保留好 至少你跟警察談話
主張: 你是警察打給你才知道東西在你包

3. 監視器的部分就是
你主張: 是看贈品

4. 主張: 測謊 也是可以 不過這個東西 我也不清楚
接下來就看檢察官要怎樣處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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