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DDDDDDDD wrote:…原來不是新注音選字啊..(恕刪) 不好意思文字玩笑妳了……不過正經點來回達這個標題的話,同一件事由不同立場人來說的話,結果會不同……像妳如果不是曾跟小天情愛過,只是個路人D…說這事給姐姐聽……姐姐會想……我選的這男人好優啊……連妳這路人D都想搶小天……我死都不會放棄小天的
XDDDDDDDD wrote:而他在公司裡面非常高調還告訴小凱說彤彤是個笨蛋 咬住這點就好有所為有所不為要我是小凱就說 你劈腿那是你的事你罵我女友姐姐是笨蛋 這個我就會跟當事人說至於同事之間 太高調劈腿的人 何必要和沒道德的人做朋友?但是這種小學生的事 實在很幼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