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voc wrote:只要有登記的攤販及...(恕刪) 個人覺得稅務要公平,有賺錢就要繳稅,不論錢好不好賺,做生意覺得繳了稅還不夠生活,那可能是這生意不太能做政府的營業稅率與免開統一發票的政策,相較於一般上班族的綜所稅(稅率最高40%),已經是很優惠了政府對於這樣那些還在不誠實納稅的店家或攤販,應該要更積極處理,才對得起乖乖納稅的國民,不是嗎?不然一堆政府補貼,像是最近說要發的紅利,都是依據報稅資料來給,有可能人家開賓士的攤販領得到,你有繳稅的反而領不到,因為排富並沒有排到一些搞地下經濟的人,這就是一種不公平建議有為的民意代表應該修法推動"電子支付"的政策(至少做到店家都有,攤販可能只能靠攤位租金或繳紅單),機器成本可以由政府吸收,這比起逃掉的稅收只是小錢,卻能讓社會更公平一些,對嗎?
風射手 wrote:個人覺得稅務要公平,...(恕刪) 那既然政府怕這些地下經濟不投票讓他們選上。。政府不處理違法老闆逃稅店家。。那我麼這些全法的人就來抵制政府讓他們沒有票就好啦。。好。。從今以後我還是誠實繳稅。。但只要政府讓稅務不公平。。為了不讓政府覺得我誠實繳稅就是你心干情願的笨蛋。。從此不去投票了如果這種行為大家多多響應。。看有沒有辦法迫使政府去動地下經濟這塊的稅務。。看他們到底是要誠實繳稅人的票還是地下經濟的票。。台灣大問題就是劣幣趨逐良幣造成惡性競爭薪水不漲。。利潤太少。。大家不進步才會經濟一攤死水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