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冠希道歉記者會全程實錄之好激動的口譯員

呵呵~~那我不就要趕快來找網拍
幫我女友買一只~~XD!
Vipbig wrote:
剛剛新聞在報

Ca...(恕刪)
所以公眾人物不能有性癖好
不能跟自己另一拌炒飯
也不能像一般人那樣劈腿,搞三角關係
(這確實不是好事,但也罪不至犯法,且未婚未嫁,都是成年人為何不行呢?)
甚至不能大便,也不要蹲馬桶
因為是公眾人物
不然萬一哪天被偷拍公布會有不良示範

所以公眾人物就必須是神= =




拜託.......有性癖好並不可恥
做愛也不是可恥的事情,不然天下萬物有性生殖怎麼來的啊?
公眾人物也是人
一樣跟我們普羅大眾一樣要吃飯,睡覺,作愛,大便,幻想
一樣有屬於自己最私密的興趣或秘密
他的私密被活生生被剝開,展示在眾人面前,那應該是最難堪的事情吧
沒有公正人物願意自己被這樣檢視
除非他已經結婚,有法律的規範了
否則他不偷不搶,跟眾女友們這樣玩,我不認為有什麼不妥
頂多只能說他愛玩,花心而已
theresel wrote:
所以公眾人物不能有性...(恕刪)



說穿了,不就是嫉妒別人的好,其實心裡還不就是想著"其實我想跟他換"

說實在的,當男人跟陳的角色互換後,也就是你長的帥又有錢時,

大概會比他做還誇張都有可能.........所以又有什麼好批評的.....

他也沒什麼必要跟大眾道歉什麼,要道歉的對象應該是跟他一起拍的那些女星吧...
Alex
我也覺得他沒必要跟一般人道歉 很多人都很喜歡拍阿
可惜不是名人 所以時效性沒他那麼長
他退出香港演藝圈 回轉往台灣發展嗎
首先你必須證明他在男歡女愛時,他們沒喀藥吧,不然還是有錯的
Because I am the game , and I am that damn good
dupre wrote:


拜託一下.....
無名會紅 是因為一般人愛看 不表示一般人會做

人同此心 心同此理
如果你女朋友或女兒拍一拍放在網上大家欣賞
你會讚許嗎

就像舒淇 鍾真 只要後來紅了 都一樣希望把衣服穿回去



我想說的是為什麼年青人會喜歡無名,因為有地方能放照片。

您看哪個年輕小朋友不是隨時拿著相機手機在自拍的?

無名會紅是因為有人愛看??那請問誰去付錢把照片放無名呢?

今天我們討論的是把照片流出去是犯法不對的。

但個人在家裡怎麼拍怎麼做,純屬個人行為,他並沒有在家裡傷害任何人。

陳先生他並沒有把照片流出來,也沒放上網路,請您別混為一談。

舒淇和鍾真就是為了速紅才脫衣的啊,那個是很明顯的事實,但陳冠希是為了紅才拍嗎?請問您。

我想您認為連拍都不該拍,也就是指任何的癖好(任何癖好)都不行就是了,那您的道德標準真高,高到連自己都只能禁止自己有念頭了,若您也拿這標準對自己的話。(包含您BLOG裡那張結婚典禮的浪漫親吻照?我很喜歡,但照您標準,那張照片根本不該出現的啊。)
全程都是用英文回答, 搞什麼鬼啊!!

香港藝人幾年前還不是流行, 退出演藝圈, 過沒多久還不就搞復出?!

假的啦!! 有錢誰不賺啊!! 避風頭而以...

kevin628 wrote:
我想說的是為什麼年青...

您BLOG裡那張結婚典禮的浪漫親吻照?我很喜歡,但照您標準,那張照片根本不該出現的啊。)


(恕刪)



很感謝您的欣賞

但是再拜託一下...
那張照片女的是男的老婆
而且儀容端莊沒有脫光光, 沐浴在大家的祝福之中
當然 , 這張照片被公開, 我也沒什麼好道歉下台的


dupre wrote:
很感謝您的欣賞但是再...(恕刪)


也許我老了,但哪對男女在交往時不是以結婚做打算。

我知道照片裡是丈夫和妻子,祝福他們。

但是公開的能拍,私底下的為什麼反而不能拍了?拍照的人並沒有礙著您,他只是很倒楣的被偷了照片。

您認識的人不管有沒有拍,也一定一定不會跟您說吧,家務事,私事,真的沒必要說,也跟道德扯不上關係。

道德的標準是在不讓感受者、感知者不愉快為原則,拍照者連讓您感知感受的機會都沒有,他那裡不道德了?

我相信您一定有立場有理由, 而我很願意聽聽看。


花很多時間打字斟著,就是不想被灌上筆戰,扣帽子的罪名。純討論,沒要您道歉下台。
剛剛冠希兄的律師發表新聞稿
他說這些照片是冠希所有,轉載跟下載必究
滿好笑的
當初美鳳也沒那麼說,要是那麼作還可以海撈一筆版稅
不過她也利用這個事件去國外作秀、海撈一筆

冠希兄說完成合約後退出演藝圈
不知道冠希兄的合約簽幾年
很多香港藝人幾乎都簽下賣身契,報載阿嬌的合約長達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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