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在路上罵我,我可以告他公然侮辱嗎!?

這件事情應該分成幾個部分:
1. 店家與樓主的糾紛
2. 路人夫婦與樓主的糾紛
3. 樓主未經同意公佈照片
4. 其他網友的言論

第3項的重點倒不在於肖像權,而在於公佈之後致使他人名譽受損的部份;
延伸而來的就是第4項,因為上網罵人而吃官司屢有所聞。

假如要互相控告,公然侮辱和誹謗都屬於告訴乃論,
就算有人提告,也得經過審理才能定罪,非關正不正義。

看來樓主是吃了秤鉈了,那就祝福囉~


我是勸樓主當作被狗咬
算了吧
這就是台灣道德沉淪的一例
那對夫婦有出三字經嗎?
你有錄音嗎?
如果您無錄音且對方只說話GY
大概上法院也沒用吧

這就跟開車等停車位
你早已在旁邊就定位
突然衝出一個痞子給你硬插下去
您能怎麼辦
告他嗎?
樓主確定一切不是一場單純的誤會厚?

我會這樣說的原因是~記得之前有個新聞

好像是某學校的學生會長吧,因為某學生口出惡言

而打了那位學生一巴掌,結果只是一場誤會,

那位學生是跟旁邊的同學在開玩笑~~

如果一切不是誤會的話,當然樓主可以捍衛自己的權利~

因為愛妳的未來,所以深愛著現在
嗯... 照片都PO了 樓主要小心應對 。 置頂文最好去了解一下

去九份..去陽明山..去動物圓
我們的備忘錄是 一包抽取式面紙 + 一罐礦泉水 。

*


這個月16日 我才跟老公去九份
也進去了這一家肉圓店 。
可是我很俗仔 因為在這一串討論區裡 我不敢做任何評論
但我下次 不會進去吃嘍

*

我要說的是 阿蘭芋粿超好吃啦
公然侮辱.....

有口出惡言

有第三人為證

如果有錄音...

這樣就沒問題了.....
服務生的素質太差
在九份這種觀光景點
有這種店家
真是會令人一肚子火啊
替開版大抱不平
你人太好被吃死死,罵我沒關係,要是動到我家人,我鐵定馬上飽以老拳伺候,接下來再看要找誰來談沒關係。。
別人都對你不客氣了,你對他客氣啥~ 尤其你知道[公然侮辱]的刑責最重是如何時,你大概也會先灌他一拳再說。

台灣大部分的旅遊景點,
一些標榜特色的餐廳或飲食店,
往往最常被人詬病的便是服務態度,
我想這些店家仗的就是生意好,
有些點菜太慢都會被碎碎念,
所以小弟非不得已決不在觀光景點的餐廳用餐,

好像有點離題了~~



跟這種人計較,害你不爽好幾天...上法院還要花你很多時間,爭了一個理字代價也太大了...
這種人無所不在...還是寬寬心吧..
出門玩就應該高高興興的
為什麼要讓這種小事掃興呢
店家是有不對的地方,長舌的路人也蠻可恨的
但是為了四張衛生紙打官司...我會說您小題大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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