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llie19981118 wrote:我已經要告死他了(恕刪) 省省吧,要不然,我標題都幫你下好了.."玩鳥自摸照片被上傳,笨蛋告壞蛋".你還要將證據給法官看,讓她/他吃不下飯,對方最多是易科罰金吧..
willie19981118 wrote:我已經要告死他了(恕刪) 樓主加油下次記得找成年的然後小弟給個建議建議您請您的""朋友""不要再繼續在對方那邊留言提告就提告了畢竟您不知道對方是否如網友說的只是單純的詐騙集團萬一對方後面是有靠山的懲罰對方不成等下又害到您自己對付這類的就是要出奇不意才能一網打盡別讓對方有準備的時間跟消滅證據祝樓主處理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