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8人也免死 那要殺多少才可?

66JOE wrote:
大概要殺8個狗官政客才會被判死刑吧?


這8個還得是綠色的~ 其他顏色不算
重點不是數量是目標,今天100個百姓受害遠遠比不上1個高官權貴受害,只要有某位高官權貴的親友受害,絕對弄一個特別條款出來,只不過現在還沒發生而已。
台灣人就是理盲又濫情
簡單生活家家 wrote:
就只回應樓主的部份,...(恕刪)



上次也有個用溫柔悶死對方的案子

因手法溫柔 所以免死

所以以後要殺人 先勸對方簽同意書 就沒事了?

哇靠 電影情節 幻想吧
這問題,法官自己也不知道
現在死刑有個條件,要符合「情節最嚴重」的基本要求
但甚麼是情節最嚴重?卻沒有任何定義

現在殺8人還不算情節最嚴重
那殺100人總該算是了吧
殺到100人,可說是屠殺等級了,絕對該判死
但假如後來又有殺人魔,只殺到99人呢?
這卻已不算是情節最嚴重?可以逃死!

所以,拿死亡人數來判斷
根本沒意義,以後反而會有更多漏洞
重點是,誰關心過被害者與被害者家屬的處境?
情節最嚴重這條件,根本是在對被害者落井下石與嘲弄
嘲弄你死了人,但卻不最嚴重

法律雖然要講求公平
但卻也是被害者最後能獲得最後正義的地方
法律假如無法讓人民感到可以伸張正義
公平又有何意義?

說白點
現在法官根本是膽小怕死,肩膀怕擔責任
不敢為犯罪被害者伸張正義
法官變成只是一份領薪水的上班族
01白虎哥 wrote:
https://udn...(恕刪)


用選票啊!!
推翻綠蛆政權!唯一解決之道

回應你
不用謝!
潛水500年浮起來還是綠蛆一樣綠,白鳥一樣白,藍狗一樣藍!沒辦法改變甚麼只好繼續潛水去!
01白虎哥 wrote:
所以以後要殺人 先勸對方簽同意書 就沒事了?

先勸他和自己結婚,再偷偷推下樓,
然後繼承遺產.
以上純幻想............
帕達鴨
你講的這件官司早已變成各方人馬想辦法合理的A走那五億....
目前記錄是8人
等人來破
01白虎哥 wrote:
https://udn...(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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