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安靜的場所,請管好自己的小孩

M-7 wrote:
我認為用"打"的方式,就可以輕鬆達成管教責任,但方法對嗎??


我的外甥,今年八歲,我姊夫奉行愛的教育
從小到大沒打過,甚至罵都捨不得罵
每次我姊被小孩氣到手舉起來要打了,硬是被我姊夫攔住
好幾次跟她們出去,小朋友這個也要買那個也要買,
不買給他就開始鬧情緒....飯也不吃了....鞋也不穿了....好像全世界都欠他一樣了
......
我還沒有小孩,不能說別人管教的方式對不對
我也不能說用打的教育方式是對的,但起碼這是讓小孩知道父母底線的一種方式
至於每個當父母的人底限究竟在哪裡,我想見仁見智了

離題了,請繼續.....
giva009 wrote:
這種人的邏輯就是[因...(恕刪)


看完大大精闢的解析 令小弟茅塞頓開

這種心態真的要不得阿

各位家長 請好好教導家中的小天使

別成為別人的小惡魔
S321S wrote:
有一次鄰居來我家做客...(恕刪)


殺去他家隨便把電視啊..音響啊..挑幾樣打爛就當扯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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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rochantw wrote:


最明顯的例子是去看米勒展時,居然還有推著嬰兒車,小孩連走都不會走也帶來...(恕刪)


不好意思
推嬰兒車去看展有什麼不對?
找不到別人帶小孩
又想去看展
為何不能帶小孩去?
不哭不鬧,不造成別人困擾
也不能帶去嗎?
soukyu wrote:
沒錯 既然不好控制 ...(恕刪)


我一直強調需要安靜的場合父母最好少帶小朋友去
但是公共場合、交通工具的性質和電影院、音樂會不同
小孩子吵鬧父母應該要儘量處理
也希望旁人能多多體諒
但小孩子絕對有權力去公共場合、去搭交通工具
這是憲法保障的基本人權
憲法可沒提到人民有不被吵鬧的權力(當然基於公共禮儀父母還是要多管管)

我認為多元的社會就會有各式各樣不同的人
只要不犯法都是好事
硬要把所有的小孩都教養成有氣質有禮貌
滿口四書五經舉止合宜
否則就要關在家裡不准出門半步
這樣也不是好事
soukyu wrote:
看完大大精闢的解析 ...(恕刪)



呵呵...
世上凡事不必然是因果關係
但大部份都還是找得出原因的

就像劉德華生小孩應該比我小孩帥一樣
小孩會那樣大多數是因為父母的放任
而父母的放任大多數是因為爺爺奶奶的擺爛

而最後的成果,就是一家子人在公共場合跌股給人看了
網路時代更好了
還可以上網大書特書家傳的傳統.....


K671008 wrote:
A~看到好多人都說小...(恕刪)K671008 wrote:



我就是.我外出時都很乖的.只要依吵鬧馬上被KO.
因此我爸媽的親戚都說我小的時候很好帶.但那是被管教出來的.
我67年次的小孩都兩歲了.一樣外出時敢吵敢鬧.齁細啦.就算外公外婆求情也沒用照K.我老婆也一起K.
(我老婆娘家的小鬼.依個比一個還牛阿.看到我都想打.去餐廳滿場跑.依句話.沒家教....)
現在我和我老婆出門就很清爽.使個眼神小孩就乖乖摟.

還有人說.小孩才2-5歲講話溝通不來的.那是不用心.不負責任的講法.
小孩子是很會看人臉色的.會模你的底限的.越不管小孩子會越野.
有一 說法.<別做小孩的朋友.而是做好爸媽的角色.>這是很重要的.

會說風涼話的要不是.小孩很乖.不然就是還年輕沒有小鬼纏身.


bruceGTV wrote:
不好意思推嬰兒車去看...(恕刪)


為何不能帶小孩去?
不哭不鬧,不造成別人困擾

這位大大你講到重點了

你想帶小孩到安靜公共場合 只要以上幾點您能做到了

我想不會有人反對吧 至少在下是這樣想的
我想我們要體諒那些家裡面有惡魔的父母們,
他們大多忙於工作、忙於追逐金錢,
忘了什麼才是最重要的東西,

甚而把小孩丟給爺爺奶奶帶的,尤其可憐,
小孩被寵壞,根本沒有正確的價值觀,很可憐
爺爺奶奶七老八十,把自己的小孩辛辛苦苦拉拔大了,還要帶小孩的小孩,好可憐
父母看不到自己的小孩,跟小孩一點都不親,管也管不動,老來無依無靠,真是可憐

小孩的管教當然是父母的責任,
不論你有再多的千百個理由都一樣,
生而不養、養而不教、教而不當,都是父母的錯

許多父母只會在乎自己小孩幾歲開始上雙語學校,
學幾種才藝、鋼琴檢定幾級,
沒有去想過培養正確的價值觀與道德觀,
才是身為一個"人"最基本也最重要的責任

沒有敎不會的小孩,
假設是牙牙學語的小嬰孩那當然沒話說,
不過那麼小帶出去公共場合不知道是愛他還是害他?
上幼稚園的學齡小孩,都是可以溝通可以過群體生活的了,
讓他們知道在適當的場合做適當的事情,我想應該是很合理的吧
除非是他週遭大人本身的"身教"就出了問題,
現代社會一大堆沒有公德心又貪小便宜的人,
許多人都自以為沒有人看到、或是這又不會怎樣,就做一些偷雞摸狗的事情,
要知道那些事情你旁邊那個小孩都看得一清二楚、也學得有模有樣!!
S321S wrote:
有一次鄰居來我家做客.帶者一個五歲的小孩.結果也是小孩鬧脾氣把我家的一個價值10萬的陶瓷給打破.頓時大家僵在那邊.那個小孩還想要破壞其它東西.結果小孩父母只說小孩不懂事.一毛錢也不賠結果到現在不知道吵過多少次了就是不賠.



  不賠應該可以告他們吧!

  小孩子可能無心犯錯,但毀損他人財物,作為監護人的父母親應該要負起責任。不過現在可能隔很久了,如果還有人證、物證,應該告他們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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