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zu0836 wrote:
約過了就可以代言其他品牌產品......以法律來說是可以!
以廣告行銷來說也不是不可以
但是手法就是爛!
沒有任何一個廣告會不想換得消費者的忠誠度的
如果代言人自己都沒有忠誠度
品牌如何得到消費者的忠誠度???
如果名人不能搭起品牌與產品之間的"橋樑"
那這個名人的錢就白花了!!!
.(恕刪)
請問?有哪個產品會跟名人說,我買你一輩子代言?
今天若廣告效益好,當然是繼續買代言。
但若廠商不買代言了,你還要這個名人繼續逄人便說:這家產品好,這家產品第一名?
名人也有自己的使用習慣,使用偏好啊。
手法?我真的不懂中間牽涉到什麼手法了?
吳念真代言的產品真的是太多了。對廣告效益來說絕對是邊際效用遞減的。
但是當產品廠商要找吳念真代言時,看上的肯定是僅僅100萬帶來的微量廣告效益。而不是奢想100萬換來100%市佔率。
當同樣都是100萬,吳念真代言造成市佔率上升1%,而某不知名人群(100萬能請很多人),造成0.5%市佔上升。你選誰?
唉天方夜譚!
100萬請不請得到吳念真我不知道,朋友案子請他自導自演拍三支,遠遠超過~
大家在這邊講半天,誰有跟他接觸過?你們有請他拍過廣告嗎?
朋友四月份請他來拍廣告,朋友為甲方,確實是合約期一年不能載代言同性質產品,
合約期限內肖像權任甲方使用,其實他很聰明,大眾跟威寶其實並無相牴觸,
一為超低電磁波一為網內互打免費,產品主打訴求不同,
像黑人牙膏他訴求製造過程及原料,但他並無強調潔白,
因為他本人煙垢相當嚴重....
只能說他很實在,並無不實宣傳!
喜不喜歡是個人喜好,但他最近真的是代言過多....
他所有台詞腳本都自己來,算是相當全能,
也很有才華,至於喜不喜歡,還是個人喜好問題!
請他代言也不容易,因為朋友的產品夠棒感動了他,他才點頭答應,
聽他們介紹簡報,看朋友的營造過程,他才放心代言!
朋友....買單,吃他這套!
他多要求完美?我朋友一個鏡頭重覆20幾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