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沒有排富,排富的話就真的自打嘴巴了,連國民黨自己的賴士葆都說排富沒道理
2. 使用期限長達一年,這當然有明年要選縣市長的考量,業績落差不會在選舉時出現,不過使用期限長是好的
3. 還是要有營業登記的店才能用,這點比較慘一點
先前就討論過了,限制越少越像現金,就越能夠有刺激消費的作用,還一堆人說要加這個那個限制來防弊,證明這個政府有比他的盲目支持者聰明一點,知道越限制越有可能被拿來洗錢。
不過....既然這樣為何不減消費稅?減消費稅鼓勵消費的力量一定更大,因為消費越多賺得越多.....
至於乘數.....政府說的看看就好,這八百億能多創造出八百億的流動就要偷笑,事實上不可能,我自己拿到之後一定是去好市多買尿布,就算沒消費券也是要買。
至於在鄉村裡面,周圍根本沒有幾家有營業登記的商家的地方.......這個......倒是可以去那邊八折收購,現在使用期有一年,實在很划算阿


 
                是濟貧???還是刺激消費提升景氣???
因為不排富 ,所以很明顯的不是濟貧政策....
既然消費券是刺激消費提升景氣的工具 ,
那就意味著拿到"消費券"的人必須用消費券進行非例行性的日常消費 ,
也就是因為如此 ,我對這個政策的成效十分悲觀 ,
為什麼???
道理很簡單 ,
如果你是收入小於支出和收入略高於支出的人 ,
拿到消費券的想法是什麼???
當然是用來支付日常生活所需 ,
換句話講 ,消費券只是"延緩"這兩類人的"現金流出" ,而不是增加額外的消費.....
哪種人拿到消費券以後會去花在"額外的支出"上 ,
還不就是口袋滿滿的那些人 ,
這種人才會在拿到消費券之後去上館子,換手機,買電腦,唱ktv......
但也就是這種"額外的消費"才能真正的把景氣帶起來 ,
台灣現在是手頭緊的人多還是手頭寬鬆的人多???
真的搞不懂這些制定政策的人在想些什麼???
一路順風順水的有錢人 ,真的不懂一般人民的想法啊.......
經濟政策牽涉的不僅是經濟學的幾個算式 ,
跟人心更是有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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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網友質疑我如果想不出更好的解決方案 ,
就不要在那邊批評政府的政策 ,
那我就花個5分鐘想政策啦......
很單純,
先界定出哪些經濟行為是可以刺激景氣的 ,哪些是不能刺激景氣的 ,
A. 能刺激景氣的~~例如旅遊(旅館,門票) ,購買電器 ,娛樂(如ktv)...... ,這一類非民生必需的消費 ,
B. 不能刺激景氣的~~購買生活必須品(民生用品) ,加油.......
將消費券印製為2種(A及B種) ,
A種消費券僅能支付A類經濟經濟行為 ,
B種消費券則可支付A及B類的經濟行為 ,
3600元/人的額度看是要如何分配至A及B的比例 ,
大家有更好的意見也可以提一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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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有網友在爭執"退稅"和"消費券"的不同,
以我個人的想法是~~"退稅"旨在"濟貧"而非刺激景氣 ,
消費券如果做的好 ,是可以刺激景氣的 ,
不過依我看以現在的作法跟退稅是差不了多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