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bserver_tp wrote:
古典經濟學理論的核心...(恕刪)
你又扯遠了,你想轉移焦點到什麼時候?
即便是市場供需,也依然有法律訂定規則,
所謂的自由市場,並非無政府市場。
今天若大環境改變導致勞方供過於求,資方要因此裁員當然OK,
在自由市場的供需下,勞工本身的競爭力決定自身的去留,
但是勞基法也訂定了裁員的遊戲規則,即便是供需有所改變,
資方也不能以違法的方式裁員。
看你一路論述下來,只想問你一句話,
請問你認為「不管資方怎麼違反勞基法,勞方都該認命」嗎?
看你一路闡述下來,不禁生出如此感想。
如果你是認為資方可以把勞基法的規定當狗屁,
憑買方市場的權力愛怎麼搞就怎麼搞,那討論也可以到此為止了,
因為你討論的前提根本沒有打算要資方守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