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外的役男們 別回來了資料有同步 我入境被抓起來了 現在限制出境中 Feb 7 11:16更新

本來不願幫助逃避兵役的人,
因中華民國國民有服兵役之義務,(憲法及兵役法規定)
因考量你有妻兒,且因同理心,故提供法律協助.

你父母為中華民國國民故你即取得中華民國國籍,(國籍法第2條規定)
你如不願擁有中華民國國籍應依國籍法第11,12條之規定經內政部核准後拋棄國籍,
因你未依法聲請拋棄國籍,
故你成為中華民國僑民,
依歸化我國國籍者及歸國僑民服役辦法
第 3 條第一,二項之規定
原有戶籍國民具僑民身分之役齡男子,自返回國內之翌日起,屆滿一年
,依法辦理徵兵處理。
無戶籍國民具僑民身分之役齡男子,自返回國內初設戶籍登記之翌日起,屆滿一年時,依法辦理徵兵處理。
第 4 條
前條第一項及第二項屆滿一年之計算,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準:
一、連續居住滿一年。
二、中華民國七十三年次以前出生之役齡男子,以居住逾四個月達三次者為準
以上規定為你為何須服兵役之原因,

至於被通緝之原因,
應為違反
妨害兵役治罪條例
第 3 條
役齡男子意圖避免徵兵處理,而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六、未經核准而出境,致未能接受徵兵處理者。
七、核准出境後,屆期未歸,經催告仍未返國,致未能接受徵兵處理者。

請審慎面對,因本案管轄為台北地方法院,
本人未登錄,
如有問題請提問或轉介其他同業.







說難聽點 已經佔了便宜了 還要偷雞 現在偷雞不著蝕把米啦??

網上大概也不少人拿著僑民護照四個月要出國一次的 已經讓你躲過不用數饅頭了,你還要偷雞 用香港護照.


真的是厚 活該啦 我相信你也已經開始打電話給立委了吧 替代役OK啦 不會太苦
當兵時有個同袍也是雙重國籍,
當時他持美國護照從美國搭機要到香港玩,
結果遇到颱風轉降台灣就被抓進來了.
剛進中心連句中文都不會,
到後來連台語都能通,
二年多學二種語言也不算虧本吧
我承認我是來亂的~~~

@@~ 拿起菜刀,朝你的左右手食只剁下去。記得喔,要砍到都不能用食指扣扳機,這樣你就可以驗退,不用當兵!
但,看完一整篇,感覺就是一個只會為自己著想的人在那邊抱怨!
樓主也知道憲法是保障人民的義務跟權利,
你卻只想到你的權利,卻沒想到你沒有盡到你自己的義務!
當你在台灣享用便捷的交通公路,有沒有想過,很多都是以前當兵的人辛苦流血流汗做出來的?
你享用台灣的健保、消費券、便宜的水電、投票權的時候,你自己付出了什麼?

現在看起來,只是看到一個以前鑽法律漏洞的人,又要開始找看看有沒有法律漏洞來鑽了
祝你鑽成功!!

aurora_excuse wrote:
我只是好奇........
如果大大是有英國籍的公民
去找英國駐台辦事處尋求幫忙可以嗎?

如果沒有記錯
197x 年以後香港出生而取得之英國護照
進入UK 也不可能和純正英國人一樣
要去英國連續居住超過半年(or 一年 忘了)一樣要申請visa
neil_hsieh wrote:
現在看起來,只是看到一個以前鑽法律漏洞的人,又要開始找看看有沒有法律漏洞來鑽了
(恕刪)


而且作生意的人,居然還自己跑兵役課

做生意的人時間就是金錢,有人一秒鐘幾十萬上下的

一直在那邊想說 生意要什麼辦 老婆小孩什麼辦

結果居然自己跑兵役課

遇到這樣大條的事情,有錢的應該都想辦法找有經驗律師來幫忙處理吧

而且剛剛看到有人回文說四個月是連續居住四個月 每滿四個月就要趕快出國

我真的很懷疑樓主所說的內容

28歲就在香港成家立業 有老婆有小孩還作生意

可是卻又再台灣連續居住四個月

都不怕老婆偷吃嗎

以及老婆小孩家人事業全都在香港中國,

你卻待在台灣連續四個月???????

WHY???????????

和樓主所說的當兵就沒有辦法處理香港中國的生意的說詞有矛盾之處

樓主就是因為已經待再台灣連續四個月才被限制出境,

請問樓主這四個月內 香港大陸的生意你是如何照顧的 老婆小孩是什麼照顧的

現在台灣當兵 搞不好每週都放假耶 我以前學妹的當兵男友每天早上都打電話打幾個小時一個月電話費三四萬

那還是八年前的事情喔?現在還更爽

你這樣有什麼理由上來求助

真的很矛盾耶

口口聲聲說當兵沒有辦法照顧家庭以及公司,卻又連續待在台灣四個月,這四個月內你又是什麼照顧的





yang643 wrote:
而且作生意的人,居然...(恕刪)


港仔講的話還是不要太相信了,我自己就是個港仔"大話"下的受害者
看看樓主之前發的這篇文

真的有公司??真的有妻兒??
看看就好,誰知道是不是用來博取同情??

但是樓主真的是把港仔的特性表現得淋漓盡致了
郭紅人 鍋弘人 鍋紅仁 這三鍋人到底差在哪我也搞不懂
這篇比較勁爆啦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68&t=916009
11樓
樓主69年次, 小時候住在昆明街上
再賴吧~

樓下的大大,
會用"69年次"的人, 你說會是住台灣久一點呢? 還是住在國外久一點?
69年次 就是1980年阿, 沒錯阿





Matt_n136 wrote:
不好意思 看完心裡只有一個字 樓主不要生氣啊
爽!!
有沒有人有相同感受的 來舉個手?



不好意思 我也是...
奇怪, 我幹嘛覺得不好意思...

joshheng wrote:
爽+1
看到我一個有美國籍的朋友
回來就是為了享受台灣的健保資源
只要回來時有繳各幾百塊的健保費就可以領了一堆藥(恕刪)


同感, 爽+1
我有個朋友也這樣...浪費健保資源
哪邊有福利就倒哪邊,該盡的義務都裝死

真的怕當兵,就不要偷回來領消費卷......
下部隊記得上來PO一下哪各單位的呀~~學弟。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49)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