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勿網路下載未授權節目以免觸法!

通知書是掛號信

至於mail警告那個~通常是isp轉發

反正樓主真的被叫去作筆錄

貼一下通知書內容就知 (塗掉姓名個資就行)


彩色 wrote:
乖乖認罪是最好的,畢竟那些都是事實,說不定警方會念在你是初犯就姑且放你一馬,頂多寫寫筆錄交差了事,

若打死不承認還講一大堆藉口,可能會引起更麻煩的問題。


這個回話不是條子,就是沒出社會

條子怎麼可能會 "放你一馬"

自己送上門的肥羊,還全部承認,最好賺積分了

現在的條子只會待在冷氣房抓 "犯人"

這種事情,我朋友上過警察局,有先請教過我

我的回答很簡單

三不一沒有

不承認,不妥協,不嘻皮笑臉,沒有幹過

說我犯罪,要警察去舉證我有犯罪事實,而不是我自己去證明我自己有犯罪

警察就算有IP也不代表什麼,因為我家的無線網路很可能被隔壁鄰居偷去使用

這些都是有判例的

唉~~怎麼不先上網問一問呢

zhengda.zhou wrote:
proxy又不是只有hinet有…...(恕刪)


發文者之前的資訊:
作者來自:
59.121.2.?

發文者如果是用sonet的proxy,那他的IP怎麼會是59.121.2.?這個HiNet網段的IP呢
所以才會以HiNet Proxy來說明

如果他的IP是來自61.64.139.? 那就會用sonet的proxy來說明
觀察了幾天,也一直在等版主的到案說明通知書

約兩三年前也是被台中一分局還是二分局用案由妨礙電腦使用請到台中做了筆錄

還開了偵查庭,最後也是以不起訴解決了這件事

原因是因為線上遊戲,跟版主發生的案子不同,所以也想知道現在事情的後續發展

弄個通知書上來讓大家釋疑吧,版主。

如果警察是透過網路來得知你在下載什麼 這會侵犯到個人隱私權歐~
那不就代表說 我上網買東西 信用卡資料也會被她們看光光...
光是他說手上有證據 請他拿出來吧,如果他沒證據 你卻承認了 你就是認罪了.
如果他有證據 你反告他侵犯個人隱私~
重複發文,自行刪除。
重複發文,自行刪除。
重複發文,自行刪除。
網路世界真真假假
網卡MAC ADDRESS 隨時可以變換
連IP也能假造 有時看常用的ICMP回應攻擊所看的IP都是假的
現在四處都有無線網路分享器 若沒設密碼或被破解
任何人都能用妳的網路IP做她想做的事
下載的檔案不時有假檔 壞檔
若光憑連線紀錄就能把當事人叫到警局自行認罪賠錢
實在是匪夷所思
畢竟舉證當事人有罪是執法單位的責任
而不是憑連線記錄就先假設當事人有罪 反過來
要求當事人證明自己無罪再簽結
不過這也要看情形 曾經有人上論壇開玩笑POST要刺殺總統
不多久國安單位就憑IP找上當事人詢問
迅雷很多人都知道 海峽兩岸很多人在用 永遠都抓不完
還有很多人還不知道迅雷就是P2P
我看過許多國中 高中生上網就是用迅雷天天抓 MP3 RM電影 電視劇
尤其是偶像電視劇與播出同步,家長想禁也禁不了
JussiZhang wrote:
這個回話不是條子,就...(恕刪)

小弟曾有一次在台北市一個很莫名奇妙的地下道出來右轉被逮
警:麻煩請出示行照駕照~這裡不能右轉你知道嗎?(微笑)
我:對不起阿!阿SIR~我真的不知道~沒走過這裡~拜託阿SIR放我壹馬
警:下次記得唷...這個路口常有人違規(微笑)....

然後交環我行照駕照

我:下次我一定會記得(滿懷感激以為可以走了)
警:等一下喔...........(不知道在寫什麼)
然後拿出一台機器

列印中.....

警:記得三天後去郵局繳就可以了(微笑)

我:不是這樣吧(哭)
chiang:加減點一下啦,不然最近要買server,總價快5百多萬,貴到想罵髒話.......
這一篇文對p2p種子有極大殺傷殺傷力xD, 現在所有的原種子全都連不上, 分流種子也都找不到.......
原來4GB的東西我可以2小時-4小時抓完, 現在跑了12個小時才到6x%...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27)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