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ssiZhang wrote:
警察就算有IP也不代表什麼,因為我家的無線網路很可能被隔壁鄰居偷去使用
這是不是指樓主曾經發過的帖子"卡皇"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110&t=1268518
網卡MAC ADDRESS 隨時可以變換
連IP也能假造 有時看常用的ICMP回應攻擊所看的IP都是假的
現在四處都有無線網路分享器 若沒設密碼或被破解
任何人都能用妳的網路IP做她想做的事
下載的檔案不時有假檔 壞檔
若光憑連線紀錄就能把當事人叫到警局自行認罪賠錢
實在是匪夷所思
畢竟舉證當事人有罪是執法單位的責任
而不是憑連線記錄就先假設當事人有罪 反過來
要求當事人證明自己無罪再簽結
不過這也要看情形 曾經有人上論壇開玩笑POST要刺殺總統
不多久國安單位就憑IP找上當事人詢問
迅雷很多人都知道 海峽兩岸很多人在用 永遠都抓不完
還有很多人還不知道迅雷就是P2P
我看過許多國中 高中生上網就是用迅雷天天抓 MP3 RM電影 電視劇
尤其是偶像電視劇與播出同步,家長想禁也禁不了
JussiZhang wrote:
這個回話不是條子,就...(恕刪)
小弟曾有一次在台北市一個很莫名奇妙的地下道出來右轉被逮
警:麻煩請出示行照駕照~這裡不能右轉你知道嗎?(微笑)

我:對不起阿!阿SIR~我真的不知道~沒走過這裡~拜託阿SIR放我壹馬

警:下次記得唷...這個路口常有人違規(微笑)....

然後交環我行照駕照
我:下次我一定會記得(滿懷感激以為可以走了)

警:等一下喔...........(不知道在寫什麼)
然後拿出一台機器
列印中.....
警:記得三天後去郵局繳就可以了(微笑)

我:不是這樣吧(哭)
chiang:加減點一下啦,不然最近要買server,總價快5百多萬,貴到想罵髒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