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卷包子蛋糕酱 wrote:
可是關鍵是 有【法律】 這個東西在啊
如果殺人搶劫不犯法, 那麼肯定會有很多人去搶去殺
正是因為法律的存在, 人們要遵循法律來獲得合法的收益不是嗎?
房子也是, 既然法律規定了 【70年年限】 那麼年限到了, 國家就有權利收回, 就算一百個親戚跳出來也沒用。
相應的,【新婚姻法】規定了婚前財產離婚後不平分, 那麼就算我眼紅前任丈夫的房子, 那根據法律我無權獲得,我還不是只有碎碎念但也不會去因此跟國家鬧跟國家斗, 總之 以法偉大, 70年年限到了, 你跳出來鬧那就是違法行為, 房子沒收不說, 你人也可以依法送監獄。
所以我覺得到時候國家強拆是沒話可說的。
依法而言屆期後由政府強制居住在屋內的人搬離並接收房產是正確的,
可是政府的任何施政都應該是解決問題而不是製造問題,
假設2052年在1年之間有2千萬戶同時到了70年的年限必須搬離,
以中國現在的房價水準屆時勢必會有不少家庭買不起新的房子,
不要多,
只要其中的5%、10%受影響的人數就夠驚人了,
他們的居住會是大問題,
假設這些人的戶籍原本在北京,
被強制遷出後他們的戶籍該如何處理也是一個大問題,
政府接手那些70年的房產後要如何處理又是一個問題。
,舉個例子來說,你聲稱還好當年湘贛鐵路之類的地名沒出現在台灣,不然還真的不知道該怎麼用台語發音就足以證明你就是我口中最佳的範例,湘一字的閩南語(或你堅稱是台語也行)就在這段影片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