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08/16>昨晚的恐怖汽水~ 維大力(廠商提告消費者且敗訴定讞 )

http://www.epochtimes.com/b5/10/5/14/n2908495.htm

機器生產的都沒問題?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2335443/IssueID/20060114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may/13/today-life8.htm
只說白賊七是最會白賊的代表人物,就被刪文了...所以管理員認為正宗最會白賊的人是?...


以三聚氰胺事件為例:

有良知的業者是登報道歉,然後自己再去向上游廠商求償

無良知的業者則是登報靠夭說自己是受害者,並且也是要向消費者提損害名譽賠償

這件事看起來,這個廠商是屬於後者

willie929 wrote:
我也記得那個是"凹洞...(恕刪)


我也記得是凹洞

怎麼會變破洞 被衝康哦 !!!
網路霸凌 欺負人 實在不怎麼高明 --- *擁抱閱讀*-*募書會*收童書 捐贈給需要受贈單位,意者請PM我 *慶祝建國百年 再讓旗海飄揚*

艾德華仔 wrote:
http://www...(恕刪)

請問有問題的機器是南亞公司嗎???

也許有問題,但是先找到人家的問題再來做指控吧

要不要也找些千面人的新聞,自導自演的新聞連結

然後換個標題「消費者都沒問題?」
我在內褲裏養小鳥 wrote:
有罪判決不代表他有做
無罪判決不代表他沒做
這點我同意
...(恕刪)


即使有做,鄉民們也要挺到底啦。

話說黑人的樓主怎麼還不開放人二哥本尊出來開示一下哩。
我在內褲裏養小鳥 wrote:
重點不在於螞蟻怎麼進去,而是J大散撥螞蟻可能來自於工廠的言論才會被告
這是未經證實且不負責的說法,也造成廣大網友的迴響憤而拒喝
難道網友拒喝拒買不是因為這篇文章嗎?你可以說人家態度不好,可是你不能無證據就指控廠商

異議!
我拒喝的理由是"認為自己完全沒問題而質疑消費者造假並且提告的廠商",跟螞不螞蟻有啥關係?
食品的東西哪裡會100%沒問題的,從製造到保存到運送,哪間公司可以掛保證"絕對"不會有問題?
鳥大不相信可以請網友投票喔,看廣大網友是因為有螞蟻而拒買還是廠商態度而拒買

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

sony9 wrote:
所以以後得這樣PO消...(恕刪)

蓮霧大不需要解釋太多啦,一些馬後炮...就別浪費口水了
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
我是凸顯南亞公司機器最棒,不對嗎?
我在內褲裏養小鳥 wrote:
請問有問題的機器是南亞公司嗎???
只說白賊七是最會白賊的代表人物,就被刪文了...所以管理員認為正宗最會白賊的人是?...
凡。人不可擋 wrote:
異議!
我拒喝的理由是"認為自己完全沒問題而質疑消費者造假並且提告的廠商",跟螞不螞蟻有啥關係?
食品的東西哪裡會100%沒問題的,從製造到保存到運送,哪間公司可以掛保證"絕對"不會有問題?
鳥大不相信可以請網友投票喔,看廣大網友是因為有螞蟻而拒買還是廠商態度而拒買

你要就紅色部分解釋喔!廠商有說過嗎?
jwlin222 wrote:
以三聚氰胺事件為例:
有良知的業者是登報道歉,然後自己再去向上游廠商求償
無良知的業者則是登報靠夭說自己是受害者,並且也是要向消費者提損害名譽賠償
這件事看起來,這個廠商是屬於後者

這個我幫你備份起來
鴨奇馬 wrote:
2010-05-17 06:30 #5253
你說告妨礙名譽剛好?告人很簡單,告得成才叫厲害,不然律師幹甚麼飯吃的?
居然認為只要名譽受損就足以構成妨礙名譽,難怪律師大賺錢,因為很多自以為懂的人在誤人子弟,你有看過妨礙名譽的構成要件嗎?

2010-05-17 06:41 #5254
J大你放心,我自己有過妨礙名譽的案子,也是被告,第一次等偵查庭時心情也跟你差不多,只要你準備了足夠的證據來證明你所言一切皆屬事實的陳述,很可能在檢察官那關就不起訴了,也無需跑法院,我想這些律師也有教你
不知J大願不願意告知偵查庭日期、時間,希望到時能馬上回報M01網友不起訴的決議,不過按經驗檢察官會傾向讓你們去做和解就是-.-

以前留言過的內容,彷彿就在昨日剛發生

當初講大最大聲那幾個好像都不見了
小薛 wrote:
2010-05-17 01:06 #5248
加油!!!!
真的有需要任何形式的幫助
請讓我知道
小弟之前有說過願意捐款不是開玩笑的
雖然不多 但希望能多少有幫助
樓主加油

居然站務人員也出來聲援

艾德華仔 wrote:

http://www.epochtimes.com/b5/10/5/14/n2908495.htm

機器生產的都沒問題?http://tw.n


例子不一樣吧,難道維大力也是回收鋁罐填充?

----
既然J兄認為他自己沒錯,雖然是受害者蛋也不要求賠償
既然維大力也認為他沒錯,但是影響商譽甚鉅,所以也提出告訴
網友都不是當事人,搞不好J兄沒錯、維大力也沒錯
是第三人要惡搞維大力,做了類似千面人的行為,戳洞放入螞蟻,然後放回貨架銷售,剛好J兄買到..
所以也有可能兩造都是受害者
既然已經進入司法程序,那就等看誰贏吧....至於司法是不是受信任,那是另一件事了

不過,以自己做過不短日子食品業的人來說,
裡面要搞出那樣多螞蟻,真的很不容易
裝罐程序很難會跑入那樣多螞蟻,更何況所有裝罐設備定期都要清洗保養,這在任何有執行ISO、HACCP的大公司都會認真執行.....就算不執行,填裝時的壓力跟管線,也不可能讓螞蟻保持如此完整。而且,就算有蟻卵跑進去,我覺得維大力飲料的酸鹼值、密封無氧環境,不是適合螞蟻大量生長、繁殖的環境。大概維大力也是如此認為,所以堅持提告.....
任何有點行銷、管理水準的大公司,都不會輕易去告客戶,除非真的掌握重要證據,不然不但輸了官司、更輸了商譽。維大力公司也不是笨蛋.....不會弄到自己再度受傷...

但是,要在罐上插一個洞就塞入那樣多螞蟻,也非常不容易....除非真的太閒,拿很粗的針筒慢慢灌進去,但是要弄到有黏液狀、黏液中還有螞蟻,這又很困難

所以...等著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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