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llie929 wrote:本來想叫你徹圖的~~...(恕刪) 根據那些網友之前的說法,無營利性質的適當引用是"合法的"。嚴格來說新聞及其文章是可以受大眾公評的,在智慧財產及著作權方面是沒有問題。不過連我自己都覺得遮得太小,管理人員覺得還是有所不適,這我可以接受,而且只是刪除不適當的文章而已,合情合理。這輩子最愛只有妳 wrote:保養的還不錯我小叔...(恕刪) 你小叔的"玩具"還真不便宜,不過說句你可能不愛聽的意見。如果以後要是不能及早過戶,被當成古董來課遺產稅,要花不少銀子了。要是默默收藏還好,比賽得過名的,以後要說是老車論斤計價,國稅局可能不會接受吧!沒錢到還好,有錢的話不要太忌諱做一下生前規劃及管理。我朋友他家以前出國全家決不會坐同一班機,不過大概是覺得活夠了,現在只把兒子分開,讓女兒跟著幫忙提行李。whatt wrote:謝謝不吝分享^^...(恕刪) 不客氣,剛好書架上有這本書所以就拿出來拍一下。不過這種理論的東西更新速度很快,我那本只有12章節。但是剛才搜尋一下,同樣的書名卻有17章節,但不是同一本。定價都是五百,大型書局應該都找的到。大一新生讀的應該是這種,內容我就不多做說明。畢竟版本有差異,萬一給你錯誤印象誤導你,以後就學不好了。第一印象很重要,若是一開始就記錯了,以後要改正會比較困難。祝你學業順利。
巧巧兒 wrote:willie晚安...(恕刪) 巧兒~妳跟小花是朋友對吧?!偷偷跟妳說喔!!!有個號稱不跟樓的人~原來他追過小花耶!!!他還約過我的朋友"向人"見面~他說跟樓等圖是很宅的事~但他其實跟小花樓跟超久~雖然聲稱在網路上虧妹只是嘴砲好玩而已~但追求失敗就退出小花樓~另外自己蓋樓~(嘴砲動真情?!)好啦~只是個八卦~其實...跟樓又不是壞事~在這跟樓的都是媽媽跟爸爸級的~所以這樓很溫馨willie929~我在寫論文啦!!!
巨大一姐 wrote:巧兒~妳跟小花是朋友...(恕刪) PM給我~好可怕的人喔~都是來暗的~(噁)LS大牛哥DoctorFang大一姐willie哥尼斯大N大violetrd大roger6515流川 風R1三貓之僕whattsheng隱藏版的永生哥大家晚安~!我眼睛要變黑了..再不躺,等下會爬不回房間..
DoctorFang wrote:第一印象很重要,若是一開始就記錯了,以後要改正會比較困難。祝你學業順利。 謝謝~~講學業太沉重了 只是當個好奇寶寶 假裝充實自己而已 也多謝巧巧兒我的程度=0 還請見諒
DoctorFang wrote:根據那些網友之前的說法,無營利性質的適當引用是"合法的"。 電視新聞算營利嗎?今天(算昨天了)兩則機車與汽車爭道的新聞..鐵管哥與被趕走的機車男沒有馬賽克,但是賓士球棒男就被打馬賽克.新聞台在怕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