織田待刮 wrote:敢問是哪一點看起來像政治文? 很明顯啊......要求查清楚有什麼不對?難道兩造說法不一都不用查的嗎?如果用槍時機不當不是該懲處嗎?還是說警察做什麼都不用負責?他們在做的事很簡單,就是伸張人權和要求警方執法程序要明確,這樣也要批?至於個案當然有些是警方不對,有些是嫌疑犯不對,總要查過才知道。抓一個看起來是嫌疑犯不對的個案就叫人家下台,不是政治文?
瑪爾特 wrote:很明顯啊.........(如果用槍時機不當不是該懲處嗎?還是說警察做什麼都不用負責?恕刪) 哪裡用槍不當了?不當的是警察被衝撞,生命關頭居然還沒把歹徒爆頭...跟偷車的比已經不錯了警察作什麼都要負責,那民代做什麼都可以有藉口?真是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