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y0917 wrote:
警察先生是如何的進行"表明身份"這個動作的?
根據事主的描述,事主直至警車到現場時才知曉這兩位口嚼檳榔的先生是真的"便衣警察"
請問現在是在玩老鷹抓小雞嗎?
既然警察先生已經認定事主妨礙公務,何不以更強硬的方法壓制事主...(恕刪)
對,所以說怎麼讓民眾可以清楚地知道自己真的在跟警察打交道,是除了員警態度之外的另一個問題。因為不管員警態度再好,都可能有人不相信,所以是獨立的兩件事。
逕行逮捕是很遺憾的事情,我們之前也討論過,或許在此時大聲說 我們真的是警察,或者先不急著上手銬,都更有機會澄清誤會。但是我不懂上手銬為何算是戲弄?
..基本上無解...除了你們想跟他們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