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下樓被便衣警察抓走的女孩(補充新聞報導)

cly0917 wrote:
警察先生是如何的進行"表明身份"這個動作的?

根據事主的描述,事主直至警車到現場時才知曉這兩位口嚼檳榔的先生是真的"便衣警察"

請問現在是在玩老鷹抓小雞嗎?
既然警察先生已經認定事主妨礙公務,何不以更強硬的方法壓制事主...(恕刪)


對,所以說怎麼讓民眾可以清楚地知道自己真的在跟警察打交道,是除了員警態度之外的另一個問題。因為不管員警態度再好,都可能有人不相信,所以是獨立的兩件事。

逕行逮捕是很遺憾的事情,我們之前也討論過,或許在此時大聲說 我們真的是警察,或者先不急著上手銬,都更有機會澄清誤會。但是我不懂上手銬為何算是戲弄?

..基本上無解...除了你們想跟他們玩..
法律面上有太多種解釋..他們沒在怕..
只怕鬧大.他老闆升不上去.他們就黑了

在台灣要會哭才有糖吃..



cly0917 wrote:
先是說事主膚色太黑,像外勞,
後來又說"大學生如何如何...云云",...(恕刪)


我相信員警是以盤查外勞的(雖然是種族歧視)原因開始盤查(與自白中,員警問的問題相符)

到了逮捕之後,去補習班拿包包,自然就知道事主的身分沒問題。

ankochiu wrote:
所以到現在為止
我還是認為雙方應該以和解收場
我個人並不支持女方提起告訴


樓主你是傻了嗎?
執勤不當的公務人員受到的是行政處罰,
罰完該員日後不為公務員後並無太嚴重的影響.
(如果小弟有說錯還請指正)

倘若妨礙公務的罪名成立,跟著您朋友的可是要背負一生的前科紀錄,
可能影響的範圍有工作,出國(旅遊,移民)以及個人名譽
有很多工作都可能因為此項前科而無法赴職.

你 - 有 - 認 - 真 - 想 - 過 - 嗎?
這一串討論文章,讓我想起侯文詠的小說危險心靈。
(也讓我想起前陣子看的暗黑騎士,那總好人跟惡那總內心的交戰)

危險心靈,當然背景或有許多方面不太一樣,但是在看完討論之後跟看完小說之後一樣的心情,感覺悶悶的,帶點黑色的。也有點像小說裡面的男主角那樣很像想說些什麼,可是真的很像變成啞巴一樣,什麼也說不出來了,或許是因為這些是,像教育或者警察這些是,是我們親身體驗的,我們很能從這些事件聯想到其他事情,對於這些是共鳴很大。

對於這件事的看法,很像放大到大家對警察與相關的制度,就像小說裡面是指教育制度的討論一樣。其實主角本身已經不在是重點了,時間過了,人們會很快忘記,可能還是會許多類似或不同的類似事件不斷的發生。

我個人覺得這件事,就算當事者這位女生有罵髒話或有什麼事情沒說出來的,我也覺得不代表這兩位警察與一些警界的老鼠屎做的事情沒有錯,與某些制度沒有錯。就像危險心靈的男主角去了PUB,不小心吃了搖頭丸,去了網咖...等,沒錯他們是有先犯了這些錯,但不代表老師/警察沒有做過那些不合理的事情,也不應該他們有怎麼樣就把他們冠上壞學生壞女孩的一些罪名......

個人覺得如果這個討論要有意義,或有些什麼影響力,大概就如危險心靈那樣吧,上了媒體,有了網路的討論,有了民代立委看到,有什麼大官被訪問,又說了什麼惹腦人民的蠢話,那總一直在台灣重複發生的新聞事件一樣。


關於大家對於警界老鼠屎一樣,我個人是對於這總都抱持非常悲觀的態度,感覺這在台灣不管在哪,都層出不窮,教育界也好,軍中也好,學校教官也好,警察...每個地方也都有需多黑暗面,是我們有聽說過,或我們經歷,或者我們不知道的不為人知的那些事情。

不過警察對於我來說,在我所知到的所遇過的只能說應該印象也不是太好。就拿我自己來說好了,我高中同學有交到壞朋友染上藥頭,藥頭要他去送毒品,就給他免費的毒品吸食,後來他的家人發現了,我非常氣憤的要他們去報警,把藥頭抓出來,殊不知我實在太年幼無知了,因為其實那些藥頭之所以那麼猖狂他的背後其實就有警察在背後靠,那些警察常常去他們附近的檳榔攤坐,抽免費的煙吃免費的檳榔,旁邊的洗車廠,當然也是免錢洗車,樓上來有賭博間。我只能說這附近的人都知道,只是大家也無可奈何,現在世風日下大家都不想惹事,只想有口飯吃就好了,真的不誇張,這是在台北市,而且還是文教區。

另外我自己也有許多親身體驗,高中的時候,去補習。補習班總是在那種商業大樓,大家要擠一部電梯。有一次我因為人太多不想坐電梯,而用走路的,走到四樓看到一間網咖,想說以後下課突然想上網可以來這,剛好有一次急著想上網收信,就到了這家網咖,店員一直說是採會員制的,並且開時一直質疑我怎麼知道這裡,我就回問要怎麼加入會員,對方就說要有會員推薦才能進去,後來我回去補習班之後問他們知不知道那間網咖,後來工作人員馬上告訴我那個是電子賭博場,我一直不敢相信在我們的台北市其實還是有很多有警察後台靠的電子賭博場,這也是兩年前的事,當時我才高中,還天真的想去報警,結果被我媽訓了一頓,還特別加強我的安全,告訴我說怎麼死的都不到....講到網咖讓我想起,我很久以前國中只不過去網咖,上網聊天而已,結果就有警察聰近來,莫名其妙的要超我的身份證字號,還說要送到學校。真搞不懂,下課去網咖上個網不知道犯了哪條罪,少年幫派聚集的地方都不去,只會欺負那種下課去網咖的那種看起來很呆的學生...

有關報案的我也是覺得有改進的空間,我好朋友前陣子調了一隻手機,想說去報個案,可是警察的態度就一臉永遠找不到了,你跟本不用報案,那總藐視的態度,講到藐視其實我也很生氣。有一次凌晨五點聞到公寓有很濃的瓦斯味,發現是樓下二樓冒出來的,可是敲門裡面卻沒人應門,二話不說趕緊報警,消防隊有出動了,可是他們卻說他們沒聞到,也沒用儀器檢測,就笑說我們太警張了,結果我們聯絡了天然氣公司來看看,結果馬上發現是二樓住戶忘記關瓦斯,趕緊從窗戶爬進去關掉,免除一場可能會發生的公共安全事件,從這件事我看到他們態度很輕藐,因為那些消防隊員還說沒事啦,就把煙拿出來抽,說你看很安全,後來證實的確是有瓦斯外露,還打回去問他們,他們說那本來就不是他們的工作,他們也沒有儀器來檢測,他們是負責事情發生後再來解決的。當場也是覺得為什麼我們的消防隊居然沒有儀器可以檢查,而打到1999台北市民服務中心留言,結果回復也是很官腔,而且過了幾天還有當地的派出所所長來關照,是一個新調過來的,還建議我年輕人最好學聰明一點,不然會吃很多虧,是很心建議,我才深深感覺到社會是什麼樣子,那麼無奈...


rebels wrote:
很遺憾,我真的是寫軟體的,目前在學軟體工程,講的就是流程與品質,職業病發作,還請見諒。

我沒看到筆錄啊,在哪裡?


寫軟體的也很注重邏輯吧?
如您是學科學的,更應該注重客觀條件,不應先入為主,預先假設立場
.
您的言論都只從警察的角度出發,一再強調此一事件為警察執勤技巧上有所瑕疵.
難怪言詞一面倒的偏頗,引人不悅.

個人以為此一事件已不僅是警察行使職權過當
分局方面事後的說明也已接近硬坳
也說明了警方的立場是想將大事化小,小事化無.

rebels wrote:
對,所以說怎麼讓民眾可以清楚地知道自己真的在跟警察打交道,是除了員警態度之外的另一個問題。因為不管員警態度再好,都可能有人不相信,所以是獨立的兩件事。

逕行逮捕是很遺憾的事情,我們之前也討論過,或許在此時大聲說 我們真的是警察,或者先不急著上手銬,都更有機會澄清誤會。但是我不懂上手銬為何算是戲弄?


不好意思,也許是我表達的不夠清楚,我所言警察戲弄為以下這段描述
(節錄樓主文章)
--
黑君高舉揮著我的駕照、左右轉身,及用手擋(推)我、閃躲我
--

請問,您沒玩過老鷹抓小雞嗎?
9年前,我堂哥也是遇到了這檔事

當時他騎著機車,以非常慢的速度前進

因為他在找同學住家的門牌號碼

(誰能告訴我?哪一各找門牌的是以高時速前進不東張西望的!!)

就被兩位很有江湖味的便條硬拉下車!!

台詞還是一樣!!XX臨檢~~紅色的刑警證一晃及過!!

(誰能各訴我?打從娘胎出生沒見過的東西~~你只一下就能確定真假?)

出示了證件!!也是被懷疑是不是想作姦犯科!!(當時是下午2點多左右)

好說歹說~千求萬拜~只差沒三跪九叩了!!(附近的住家也是出來圍觀,堂哥同學有出面說是找他的喔!!)

硬是被拉回鴿舍!!

進去也不多說~~直接就要拍狗卡了!!

好在祖宗有保佑!!

我叔叔有接到我堂哥同學的電話~~帶了幾位民代衝去警局救人!!

不然狗卡他是拍定了!!

故事結束~~

哪位拿幫我解惑?

19歲的年輕人~因為以慢速騎車外加東張西望找門牌~需要去拍狗卡的理由?

又有哪位能跟我說?

當便條出現的時候~你第一次碰到就能100%確定它的真假?

相信看過便條的人~應該會有過半數會認同他們江湖味很重?(注意!我是打問號~別給我文字獄)

自己沒遇過~都不知道痛~我深惡痛絕這種拿著雞毛當令箭的便條!!業績不是這樣做的啦!!



rebels wrote:

我相信員警是以盤查外勞的(雖然是種族歧視)原因開始盤查(與自白中,員警問的問題相符)

到了逮捕之後,去補習班拿包包,自然就知道事主的身分沒問題。


只是這時場面已經僵了,騎虎難下?
又或,莊姓與林姓員警乾脆將錯就錯將人銬回局裡?

請問如此情況合理嗎?
這是"執勤技巧有待加強"?
這根本就是員警做錯事了還死不認錯

今天小弟看不慣的不只是警察行使職權過當,
更看不慣事後用這種硬坳的方式(抱歉,想不出更好的詞)來解釋這兩位員警的執法方式

台灣警察有多糟糕多可怕?
去google找"妨礙公務"就知道台灣警察有多可怕了.
(動不動就要銬起來,帶回去呢!)

老實說,小弟家族中亦有幾位長輩為警察,
但是我實在沒有辦法將家中擔任警察的長輩與那些上社會新聞的糟糕警察聯想在一起.
甚至,一位長輩將他的名片發給親戚們,告訴我們放在皮包中,行照中,可備不時之需.
至於是什麼樣的"不時之需"...大家稍微聯想一下即知...//嘆
cly0917 wrote:
寫軟體的也很注重邏輯吧?
如您是學科學的,更應該注重客觀條件

您的言論都只從警察的角度出發,一再強調此一事件為警察執勤技巧上有所瑕疵.
難怪言詞一面倒的偏頗,引人不悅.

個人以為此一事件已不僅是警察行使職權過當
...(恕刪)


那您要不要試試看總結這次事件呢?客觀的觀點是甚麼?主觀的觀點是甚麼?問題是甚麼,哪裡錯了,該怎麼改進。

我有提我的看法,相信上面提到的幾點都有敘述到,有些網友說我的用詞太輕,有些則以警察很爛為由放棄了思考,您要不要也提提看您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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