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sReich wrote:呵呵,另一邊的拿來放在這也給大家看看所以之前才說兩邊都很笨,自己以為算的很精苦主想私了,業主想息事寧人,那也怪不得雙方偷偷摸摸但是求償不成又上來哭天喊地,甚至舉著大旗儼然一副正義的化身卻忘了這一個多月當中有太多的破綻和沒揭露的事實至於那個什麼消費者權益,苦主與業主有放在腦中超過一秒嗎?根本是沒有吧...... 真害~說出了我心中的想法!300萬???? 商譽????消費者的權益????大家在激動些什麼呢????業主花300萬買回商譽, 受害著得到300萬理賠,雙方皆大歡喜??????毒咖啡解決呢??這麼簡單???
lenster wrote:那亂挺原po又是如何?好心被利用是很可惜的...消費者正義?這邊的"消費者"只是原po一人而已,還以為其他也喝到清潔劑咖啡或沒喝到的人都是"消費者"嗎? 這個觀念不太對"消費者"怎麼可能只有原PO一人?這裡的每個人都是消費者,誰都沒辦法保證同樣的事情不會發生在自己身上吧?
DasReich wrote:嗯嗯?你哪時候看到我說不要對星巴克做出處罰的?這樣不認真喔!乖!去旁邊站著檢討一下喔,這樣才有棒棒糖吃....嘻嘻 我早就看到了啦,那種煙霧,對我沒用啦....哈哈哈哈~~~
miniamy wrote:我支持請星巴克的人當...(恕刪) 就算喝了~我還是會質疑樓主PO文的動機?因為這是兩碼事?賠了錢?毒咖啡就解決了嗎?消費者要的是毒咖啡要怎處理不再發生呢?不要再引起消費者的恐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