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社會司副司長何明寮14日說,依照公益勸募條例的規定,個人不能進行公益募款,違反規定可以處4至20萬的罰鍰。對此黑人說,他們確實沒有募款許可,但是他們從事的行為並非勸募,「完全不是募款,從來沒有說要大家捐錢,或是買T恤,只是希望用時尚的方式讓大家去接受。」家恩 wrote:請你摸良心,這不會太高太離譜,而且 這是做公益不是嗎這位藝人,我相信你可能被手下的人搞了,但請有這個把握才出來做因你打的口號是做 公益 他打的口號是 時尚
Shuige wrote:看到這則新聞真的對黑...(恕刪) 黑人未婚妻范范在facebook說,「不敢相信有人這樣詆毀!做公益做到這樣身心俱疲還要惹一身腥,真的很痛苦。不管多麼痛苦、我們也會繼續做下去。那些孩子還在等著我們,我們不能倒下。」好偉大...
enochhuang wrote:各位講得那麼義憤填膺...(恕刪) 可以,你負責找20家媒體來採訪,再把我的影響力提升像黑人一樣的程度,小弟想辦法來找幾個大咖入股,他賣580的T恤<<<遜,我賣580萬的賓士C200,上面有幫助弱勢的LOGO烤漆,限量100台,市面上看不到的智慧財產LOGO喔?保證全球就這一百台,多稀有啊?每賣一台我捐壹百萬.....直接殺到各中大型企業負責人那邊去.....我看我賺翻了......好處少不了你的......
Shuige wrote:依我看來他們這個580元T恤的藝人人事成本應該是不低...(恕刪) 等你有了証據再來砲也不遲啊?什麼都「依我來看」?架設網站要不要錢?拍攝影片要不要錢?辦活動要不要錢?宣傳要不要錢?你只要有証據,有一分錢進了他們的口袋,那我就支持你舉那個什麼兒福聯盟,笑話,兒福聯盟本身是一個福利團體,其運作的初期就是從各處來的善款來支持這一團體的運作,再加上可以從政府得到補助,企業也有捐款,一件t恤賣299,你怎麼也不算算有多少買用也要用在人事成本上?黑人是個人發起這項活動,一切從零開始,又不是後頭有一具規模的組織來搞,你們要作比較也要從立足上的平等來做比較吧?要砲人之前,先動點腦筋想想還有哪一邊沒有想到的,再砲也不遲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