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下樓被便衣警察抓走的女孩(補充新聞報導)

cly0917 wrote:
只是這時場面已經僵了,騎虎難下?
又或,莊姓與林姓員警乾脆將錯就錯將人銬回局裡?

請問如此情況合理嗎?
這是"執勤技巧有待加強"?
這根本就是員警做錯事了還死不認錯...(恕刪)


前面有警察網友回應過,事主的姐姐也說過,照規矩已經逮捕就必須移送啊,否則這兩位警察就違法了。我不是說不應該放喔,站在同情事主的立場,一開始我也以為誤會搞清楚,道歉就可以回家了。但是法律不是這樣說的。如果警察可以逮捕不移送,整體來說對人權的侵害可能更大。

當然如果您認識這裡另外一位人頭很熟的網友,甚麼都可以擋下來,事情可能不同,但我猜有這麼吃得開的人應該也不算太多。


cly0917 wrote:
只是這時場面已經僵了,騎虎難下?
又或,莊姓與林姓員警乾脆將錯就錯將人銬回局裡?...(恕刪)


從之前的發言,應該可以先說小弟是「暫時」比較支持女生的...

但是,對於這樣的「臆測」,覺得還是不要說比較好(雖然我也這麼猜)...
因為這樣的說法:
一者,除了加深反警察的情緒外,其實不但對事情的釐清沒幫助,而會模糊機點。
二者,這樣的臆測方式,其實跟警察臆測當事人是逃傭一樣的,老實說,並不是一種良性的方向或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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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看到大家圍著Rebels的話題在繞,小弟也幾點要說:

1.整個討論串下來,即使Rebels兄有些不同的意見,但自始至終,都還很理性的討論。(小弟不是指其他的人不理性,只是多少受到情緒影響下,會較為直接,或者彼此的討論,失了一點交集)。

2.而且Rebels兄的討論的重心,有一部份是圍繞在「該怎麼更好」的範疇上。這點其實雖然我們都不能怎麼樣,但多少是希望往前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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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討論,其實都是各自的解讀不同罷了,各自站的立場不同,對於事件的相信程度會有所不一樣,但是不外乎著重幾件事:

1.企圖釐清事件過程。
2.釐清責任歸屬。
3.要怎麼處理。 等幾個方向上...

那各自的解讀不同時,誰也沒有辦法說誰「一定」是對的,或是「一定」是錯的,因此不同的立場,都有「對」跟「錯」的可能性。因此,大家就和緩一點吧...(這裡的激烈討論,無助於事情的發展,但是確有助於討論的成熟度...)
再者,大家分享經驗是好事,但是個人對於警察的經驗,未必能代表全部警察,當然亦未能因此指責這次的警察一定是這樣,相對的,對警察的全體印象,亦不能放到個別案例上。(這點一定要離清楚)

(抱歉,寫了一些,其實對當事人並無任何實質的幫助,真是不好意思,但是僅希望能利用這討論串,產生些什麼東西...這也是小弟會繼續回的原因...)
orioccidental wrote:
無助於事情的發展,但是確有助於討論的成熟度...(恕刪)


謝謝您的評語。

這是我最主要的目的,希望能多以理性的態度來分析,得到的結果可以不同,但是希望大家可以一起變得更成熟,也學習到一些法律知識囉

cly0917 wrote:
不好意思,也許是我表達的不夠清楚,我所言警察戲弄為以下這段描述

黑君高舉揮著我的駕照、左右轉身,及用手擋(推)我、閃躲我
...(恕刪)


我無法判斷警員的意圖,是單純後退閃躲還是存心戲弄,有興趣可以練習看看,我想是很難由這樣的敘述區分。

從自白上缺乏其他的證據,恕這部分無法與您討論囉
我覺得有一些網友所寫的
警察怎麼知道這個女生是不是危險人物
不能因為她是女生就鬆懈 甚至這個女生身上可能有武器

可是警察,尤其是刑警,身上都會佩槍
而且兩位警察是從這個女生背後去告知她要臨檢
難道兩個佩槍的警察,竟然無法在這種情況下得到一些優勢
還需要神經緊繃的認為對方是無法制服的危險人物
而不斷用各種言語及肢體的恐嚇讓對方感到害怕嗎?

光是這邊我就覺得這兩個警察在值勤上根本有很大問題
1.你妹要搶回證件這個這個舉動..明顯會被警察是為威脅加上還罵髒話..
在美國這個稱為注重人權的國家..他們警察看到你妹這個動作..可能槍都拿出來對準你妹了

在美國, 警察逮捕你之前會宣讀你的罪名與權利, 執法是要照S.O.P.走的
美國警察權再大也不是警察國家, 這件事我看到現在, 感覺這樣的執法手法是警察國家


2.建議你妹還是針對罵警察這件是跟警察道歉..到現在應該還在偵查庭還有轉圜的餘地..最好是庭外和解..
移送到法院就麻煩了..還不一定會勝訴..律師也要錢又浪費時間..因為你妹公然侮辱員警已經是事實了..
你們敗訴的機率還蠻大的
3.這件是錯就錯在你妹公然侮辱警察..如果沒做這件事你們當然站的住腳..但侮辱已是事實了

以我的經驗這件事情很有得玩, 但是前提是當事人真的沒錯,
不然會玩到自己
而且最大重點不在侮辱執法人員, 而是當事人會罵三字經的因果關係要釐清


4.我不是在幫警察說話..我弟也吃過警察的虧..當初我弟他同學騎贓車..被抓到報出說這台車是我弟借他騎的
警察就找上門了..把我弟帶走還拘留了24小時..還好那台車失竊當時我確定我弟跟我在一起..移送偵查庭時
檢察官就已無確切證據證實我弟偷車..將我弟飭回此案偵結..過程中我家都很配合..最後沒事最好.
你們選擇的作法當然是很ok, 只是以無罪推論的前提言,
沒事被拘留24小時根本上並不合道理
一堆人說警察看起來就不像警察, 換個角度想, 在警察的眼裡,
是不是有可能他也覺得她看起來不像學生或是不正常, 才前而盤查...

警察都出示證件要盤查, 姑且不論有沒有人看過證件, 今天警察來盤查,
又不是一開始就要你回去調查或是把你帶到沒人的地方, 況且在場的人那麼多,
為什麼就不配合調查, 有什麼好怕的, 越怕, 在警察的角度來想, 就會覺得是不是心虛...

這樣的說法 對當事人而言是已將她視為某件罪行的嫌疑犯
如果執法人員用的是這樣的執法態度 那他該接受值勤再教育

說個本身的例子好了, 前陣子天氣熱 約朋友到家附近夜市喝涼水
天氣熱 把長褲捲到膝蓋, 穿鞋子沒穿襪子, 又有戴口罩騎車
一個認識的新警察在我停紅綠燈就把我攔下來:先生,麻煩證件借我看一下
我朋友在旁邊,穿戴比較整齊沒戴口罩 新警察旁邊的女警就沒攔他
結果我拉下口罩後,就說某某...不認得我摟, 然後他就笑出來說...以為我是什麼可疑人物
然後本來是要抄證件號碼,變成在哈啦
從這邊可以見到...一般人都是會看人穿著的,連警察也是這樣
假想員警執勤理論流程:

1.出門執勤前, 檢查裝備, 該充電的充電, 該裝填的裝填...etc.(不是高速公路用的那個)
怕被碰碰的,就自備防彈衣穿

2.上勤務了...該吐掉的吐掉, 不該吃的別吃

3.碰到可疑人物 一人上前盤查 另一人應該在旁邊戒備

4.對盤查民眾出示身分証明 並表明來意

5.民眾配合度高, 則應以禮相待 有疑問, 請多參考民情與人際處理方式
民眾有不配合, 需告戒會背上相對法律責任, 如仍不配合或有諸多反抗動作,
則做出逮捕或其他必要處置


以上...其實只是在展現工作的專業度而已
有很難嗎????如果今天該做的都做了, 會站不住腳嗎???

我們一般人在社會上做事情
服儀不整別說老闆會哭八, 客戶都看不起你,
若是在初見面客戶前抽菸吃檳榔, 大家覺得後果如何呢?

大碗 wrote:
我覺得有一些網友所寫...(恕刪)


我覺得大碗一開始就是對警察有偏見了
相信絕大多數人都這樣
不過大碗文中提到對一個女生何必這樣〈不包含從背後臨檢這位女生〉
在台灣
或許沒有恐怖攻擊事件
人對人的戒心也沒有這麼大!
但試想這情形在美國呢
以炸彈的自殺式攻擊,我想妳應該聽過吧
不要太單純了

不過,總而言之
這篇文章裡的警察真的很爛!!!
警察們及立法者真的要再倒回去研讀為警察所立的法律及實用性!
alicepalicep wrote:
上次新聞不是報導一堆...(恕刪)


〝龜〞在旁邊啊
這種態度對我來講是值得鼓勵的
你認為一般的人到底是保命比較重要還是保工作呢
我想你自己也心知肚明吧
我知道你會說對象是警察啊,怎麼可以這樣龜縮呢

假設我是警察
我寧願先看他們先鬥毆或是械鬥
看誰先死再叫救護車就好了
反正這些人留在世界上要幹麻
對平民老百姓又有什麼好處或是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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