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y0917 wrote:
只是這時場面已經僵了,騎虎難下?
又或,莊姓與林姓員警乾脆將錯就錯將人銬回局裡?
請問如此情況合理嗎?
這是"執勤技巧有待加強"?
這根本就是員警做錯事了還死不認錯...(恕刪)
前面有警察網友回應過,事主的姐姐也說過,照規矩已經逮捕就必須移送啊,否則這兩位警察就違法了。我不是說不應該放喔,站在同情事主的立場,一開始我也以為誤會搞清楚,道歉就可以回家了。但是法律不是這樣說的。如果警察可以逮捕不移送,整體來說對人權的侵害可能更大。
當然如果您認識這裡另外一位人頭很熟的網友,甚麼都可以擋下來,事情可能不同,但我猜有這麼吃得開的人應該也不算太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