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另一篇討論發現這篇竟然還沒沉也還沒被鎖定明明不知道在第幾頁開始就嚴重偏題了砲聲隆隆的響了這麼多頁竟然沒有人回報阿?真是奇特..........所以現在到底是怎樣?要告還是不告?抓著單字或單句斷章取義進行訴訟的人這不會是第一個也不會是最後一個基本上~重點不在於判不判的成而是在於訴訟期間~舟車往返+曠日費時所以才會有"法律是保護懂法的人"一說唉..............
豆豉英 wrote:英叔可是一樓一樓看完了勒 終於也把整樓看完了感想就是有人見笑登生氣,要告人要告什麼自己又不知道,一直拿告來說嘴莫非是六法全書太厚了,還在翻閱需要點時間,該說什麼好呢,為了『該』搞的自己下不了台階,值得嗎喔另外樓主是不是姓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