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一星巴克【本日特選毒咖啡】開箱文 (4/18更新)

感覺星巴克處理這件事的方式
跟政府處理毒奶粉很類似

宣稱:
1. 對於人體沒有危害
2. 沒有人因為這樣受到傷害

然後就開始打迷糊仗等事件發生的第一時間過去....
現在就出現了一堆的陰謀論了

然後人們就忘記了 清潔劑不該在咖啡裡出現
三什麼胺的也不該在奶粉裡出現


真是可以列為企業處理緊急事件的模式範本了~

交易員 wrote:
如果真的能得到高額賠...(恕刪)


的確 XD

不過台灣以前沒發生過類似的事情嗎?

感覺好像大家都姑息養奸 哈
Sweetheart Michi
lenster wrote:
很抱歉,
是你太善良了,
不是我觀念轉不過來。

支持原po對我來說,
就像是在支持"利用善良人心的勒索犯",
(個人感覺, 勿戰)
在原po說明事由之前,
請恕我無法支持原po向星巴克索賠,
目前我只支持政府懲罰星巴克,
並要求星巴克嚴格改善流程。


很抱歉,是你太善良了
不支持原PO,對我來說就是觀念轉不過來(個人的感覺啦,勿戰)
請恕我無法不支持求償....
lenster wrote:
很抱歉,是你太善良了...(恕刪)


這位大大思維真的應該更新了!

政府只能依一些法規來處罰,真正受害的是消費者,苦主提出3千萬都不為過,因為上法院,依台灣的國情,大概賠個幾十萬就很不錯了.不會像美國有陳罰性賠款


重點是不是苦主 拿到多少錢,而是該企業會因此而改善嗎?

至於苦主抱著心態無所謂,就算是勒索心態,能成功嗎?法院又不說索賠多少就賠多少.


很多人模糊掉焦點,變成在那邊猜測苦主的心態,真的很落伍!

至少這件事的背後,曝光絕對是對消費者是好事.

Shiejr wrote:
你這樣不是要樓主的命...(恕刪)



你把台灣企業小看了,簽那些東西不痛不癢,只有賠錢,企業才會痛.

我可以舉個例子給你,我有個親戚他們很多親同都是同業,以前都是互相侵權,親人間剛開始都是好話勸說,可是都沒效果,最後告上法院,判賠2百萬.

以後就沒有這種事情發生了.
沒錯和氣生財是大家樂見的,但思想應該進步一點,這點老美很早就知道怎樣保障自己的權利,這其實是互相保障的,保障消費者也保障企業.





mck997 wrote:
這位大大思維真的應該...(恕刪)



贊成此說法

當然最好是判賠多一點 這樣以後大家吃東西會小心一點 企業主也會更謹慎
Sweetheart Michi
我只能說太誇張!再說大企業處理態度不都是這樣...往往事後都是不了了之~更糟的是大家都不去關心!這一直不是台灣的常態嗎?
michinew wrote:
贊成此說法當然最好是...(恕刪)


還記得當初美國一個老婦人去麥當勞買咖啡
買完後開車時夾在大腿內側,咖啡翻倒燙傷內側..

http://knoxlawyers.tripod.com/McDonalds.htm

最後賠了16萬美金...

樓主加油...


皇天無親 wrote:
判多一點
難保千面人事件不會再演...
請三思
合理就好...(恕刪)


這是另一回事 !

請別模糊與轉移焦點 !!!
說明:您已被停權至2009-03-27 22:06 。 累計停權次數 : 7
皇天無親 wrote:
判多一點難保千面人事...(恕刪)


千面人是為了勒索下毒,重點是能上法院索賠嗎?
勒索就該報警處理,跟自身問題賠償是兩碼子事,今天不會因付出損害賠償而就演變成隨時都有千面人下毒.

要容易好得手,一堆人都要當千面人了,別把台灣企業當白癡.

焦點不在這邊,別模糊了.

還有因為我們在台灣,所以消費者就沒權利嗎?為何大家愛提美國,因為美國是這方面的佼佼者,不提好的,難道要提落伍的國家.

國情不同不代表台灣消費者就該任廠商處理,苦主索賠多少錢那是個人意志,不過這邊好玩的地方,很多人為了自己的利益什麼都該賠,但換成別人就猜忌別人!

思維真的該進步了,更何況事主是美國品牌星巴克,去看看星巴克的經營哲學,不索賠提告,就違背了星巴克經營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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