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內褲裏養小鳥 wrote:
我從台北活著回來了
...(恕刪)
回顧民事求償跟你有何關係,延至現今始終模糊難以回答,又偏生一再提起,實在沒愈過這樣的人

這裡最有建設性的就是,民事求償與你何干?

我在內褲裏養小鳥 wrote:
不用再說什麼告不告的...
我管你買不買,說過了,你拒買拒喝跟我又沒關係
有關係的是牽涉到日後對敗訴者的民事求償(恕刪)
我在內褲裏養小鳥 wrote:
失策?現在是李先生被...(恕刪)
前面早有人提出直接從開罐口作假,但沒人會當真,因為消費者除非有通天的神能,能夠不開罐即得知內容物有異,不然廠商說只要消費者開罐即不負責,那天底下還有什麼比這更讚行業,簡直天下無敵。這麼簡單的道理竟然會有人拿來說嘴,你去看看製造商的說法是不是不論有沒有那個洞都主張事主作假

你還是認真說明一下民事求償與你何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