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踹共 , 不懂交通規則且惡意逼車的人該打幾大板 ? 內容更新於第一頁 和 #264

remo2919 wrote:
是你吧!“你被警察開...(恕刪)


我有說過不行嗎?
從頭到尾都沒有捏,大哥
麻煩你仔細看一下

為什麼我要版大不要把自己紅燈右轉的影片鎖住
你可以把我扯到這邊來?

開版的都不敢回大家了
你有想過為什麼嗎?

因為他知道自己錯了
而你咧

你到底認為他紅燈右轉有沒有錯啊?
還是除非我發誓我沒有違規過
不然不能說他錯?
Charlie881052 wrote:
我有說過不行嗎?從頭...(恕刪)

有錯啊!

所以呢?

你追問這個的意思是?單純只是要樓主去承擔“那一次”?你並沒有要跟“這一次”的作連結?
如果你承認是這個意思,那我閉嘴...


“還是除非我發誓我沒有違規過
不然不能說他錯?”
嗯!說得是!
樓主以前違規過都可以在這次指責別人,你又為什麼不可以,是不是...
管妹...是誰啊?

Charlie881052 wrote:
我有說過不行嗎?從頭...(恕刪)


這位大哥,這種人就別在理他了,不如去睡覺或看其他文章比較實在...
看到樓主這麼用心

酒駕的問題幫忙宣導一下

下次在路上遇到酒駕的人 麻煩樓主把他攔下來

然後PO上網給大家瞧瞧
沒路用的卡小 才在按回報封鎖別人 ------------------------------
野馬GT500 wrote:
下次在路上酒駕的人 把他攔下來
然後PO上網給大家瞧瞧

照樓主這種"安全"的騎車方式

遇到酒駕可能要他前車幫他攔下來喔~

至於有沒有辦法po上網就很難說了
samcentaur wrote:
有阿!被樓主違規紅燈右轉逼車的腳踏車態度修養比樓主好太多了.樓主還會罵別人渾蛋.

這是私訊,內容上應該公開沒有問題!這還是第二篇了...

要就請到上面來講...




我想問,好啦,闖紅燈啦,樓主有像那輛自小客那樣逼到都快撞倒?

你何不問問你自己在“很明確的你沒有去侵犯到別人”的情況下,面對到這種狀況,你會作何反應?

再則,樓主修養不好,可以合理化汽車駕駛不爽就可以撞人喔?如果你肯去找立委將這個立法,我也閉嘴!
原來罵人比撞人更嚴重,以後啊,有殺人犯,受害者只能用罵的討公道...

差一點就要撞倒受傷,樓主只罵他“混帳”,檢舉給警察還只能罰個一、兩千而已,罰的錢也不是給樓主,幸好樓主沒受傷或其他損害,不然這一、兩千夠嗎?混帳兩個字比空氣更沒重量,夠嗎?



管妹...是誰啊?
雲遊台灣 wrote:


畫面中的路段是位於桃園市經國路
道路上雖畫設有機車優先道 , 但是由於停了很多違規停放的車輛 ,
佔住大部分的車道空間 , 若我勉強騎到機車道的話 , 勢必會被中線跟
最外側違停的車輛給擠在中間 , 這時如果路邊停車的車輛有個冒失鬼打開
車門 , 我肯定會發生事故 . 最近有一個被撞攤的 , 雖然判賠1200萬
, 但是整個人生已經毀了 , 拿錢有什麼用? 還有的撞死的 .
況且 , 還不一定可以拿到 .
而中間車道是依法可以讓機車行駛的 ..

雖然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 ,但是我的車速並不慢 , 可以看到我還超越
內側的小貨車 , 逼我有理嗎 ? 前方也是塞車 , 往前不遠就要停下來
了 .

此時該名車主就刻意繞到我旁邊(奇怪,你不是可以超車,你還要逼我滾)
, 然後故意開車來撞我 . 這種人可以拿駕照 ?

我知道你是大車嘴臉 (相信後面的回覆也會出現叫機車滾到一邊的) ,
但是我前面說了 , 機車優先道上停了很多車 , 騎那邊非常危險 , 會
是賭命 . 就算是機車 , 也是有路權 , 我能跟上車流沒塞到你 , 你
不能叫我滾開 , 刻意逼車還要撞車 .

交通部應該要出來正視這個問題 , 宣導機車路權 , 讓開車的人知道 ,
機車不是只能滾到路邊去 .
影片我交給警方處理 , 給這種車主一個教訓 .




================================
101.01.09
看完每一樓的回覆了

有支持的 , 感謝你 . 也有批評的 , 我尊重你 .
由於回覆文章太多 , 無法一一回覆 , 也因為正反意見
都有充分被表述了 , 所以我就不再多累述
只針對幾個意見回答 !

1. 開版的標題寫對了 , 還有相當數量的用路人並不清楚路權
, 以及安全駕駛的觀念 , 才會針對機車行駛外側車快車道有意見.
而這部分則是交通部的權責 , 他們必須有充份的宣導來教育用路人

2. 有人質疑影片有被剪接過 , 其實並沒有
這台型車記錄汽每五分鐘會存成一個檔案 , 而在存檔跟同步
記續記錄的那個空檔 , 會少掉 2~5 秒的錄影資訊 . 這個也是
各位在選擇行車記錄器時 , 做為選項的依據之一!
我製做這段影片 , 是把主要的相關畫面切出來 , 然後兩個檔案
合併成一個檔案 , 再加上字幕而已 . 如果我要變造 , 那我就何必
把最後那個罵人的畫面跟聲音給弄出來 ! 我大可以修掉不是嗎 ..

3. 這不是釣魚 .
如果我要釣魚 , 各位不會看到我的情緒失控 , 我不會這麼生氣
, 我也不需要罵人 . 我只會任該車主表現 , 然後在錄影中可以
聽到我冷笑的聲音 .

4. 情緒的表現是自然的
在行駛的過程中 , 受到惡意的逼車 , 最後還刻意衝撞 , 說不會
感到憤怒 , 這太不合人情了 . 如果當下我還可以笑笑的跟對方
握手 , 然後遞上名片 , 然後說這是我的名片 , 有空請來泡茶坐坐
, 然後雙方互道珍重 , 各自離開 , 這才奇怪吧 . 肯定會變成 2012
最奇怪的影片之一 . 當然 , 我知道各位在螢幕後面的鍵盤手很厲害
, 都應該有辦法做到的 , 個人感到十分欽敬 !

5. 有型車記錄器是為了保護自己
一開始就告訴對方我有在錄影 , 一是要對方小心自己的行為不要過當
, 一方面讓對方知道他被錄影以免後面說我偷拍 . 到時各位還是免不
了說我在釣魚 . 反正我怎麼做 , 你都有的說 .


6. 很多人來信問到這台型車記錄器的型號
這是很便宜的口香糖機 , 6張國父就有 . 可以邊充編錄 . 白天的
畫值還不錯 , 車牌都可以拍得很清楚 . 體積小容易攜帶跟使用也
是優點 . 而缺點就是晚上就變成夜盲機 , 不適合晚上使用 !

7. 這是路權問題
要處理這種車主 , 我大可以把影片給警方依法處理就好 , 同樣可以
得到我要的 . 而我把影片上傳 , 就是要趁這個機會把事件給擴大 ,
讓路權的議題受到重視而被討論 . 有機會我還會找媒體 , 或者是
民意代表召開記者會 , 要大家重視路權 , 機車地位的問題 .
所以我才會要求交通部踹共 .
2012 會開放黃牌機車行駛禁行機車道 , 這樣的衝突只會越來越多
, 早晚要面對 . 只是交通部一直以來都採取人民自己學習 , 自己
解決的糟糕態度 , 把問題都踢到一邊不去重視 , 才會讓大車逼迫
小車的畫面不斷出現 .

101.01.09
下午去轄區派出所報案 , 警方也受理了
我使用的影片 , 就是給各位看的影片 ,
沒有再經過其他的修剪 !
警方也把影片檔燒錄在光碟中 , 做為司法證據來保存了 .

若有其他的進展 , 會再在網路上公開 !
本人主張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一項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二萬四千
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一、在道路上蛇行,或以其他危險方式駕車。
而本項處罰金額 , 以汽車來說 , 最低罰款是 18,000 元
希望到時後國家可以收到一個大紅包 !


花絮 :

警方一開始看影片時 , 也是跟很多人一樣說 , 旁邊有機車優先道 ,
你怎麼不騎去那邊 . 甚至把機車"優先"道 解釋成機車應該優先騎在
那邊的 "優先"
當下我真的確定 , 連執法人員都會有這樣的想法 , 也難怪民眾會
搞不清楚 . 交通部的疏失太大了 .

後經我再三解釋 , 承辦人員也打電話到交通隊去請教(我是在派出所報案)
, 他們就收起這種說法了 ....(恕刪)

支持版主!

qovop wrote:
照樓主這種"安全"的騎車方式

遇到酒駕可能要他前車幫他攔下來喔~

至於有沒有辦法po上網就很難說了...(恕刪)


酒駕的不會只撞到我 , 各位都有可能被臨幸 .
酒駕的事件當然是酒駕的人的問題, 但是也可以拿來要攻擊我 ,
各位真是把立場跟事非劃的很開 ..
有立場就沒了是非 , 表露無疑
非私密事件,請勿以pm連絡.有問題歡迎在公開園地聊天.
雲遊台灣 wrote:
各位都有可能被臨幸

~~

自己要被酒駕者臨幸就去
別亂用詞
臨幸這事在現在這民主社會是可以拒絕的
跟酒駕車禍完全是不搭嘎


樓主您本來不是對立場不同者都不予回應?!
不贊同者就直接當成是不懂路權、危險駕駛
勸您還是繼續呆在死忠擁護者小圈圈就好
別亂跳出來


雲遊台灣 wrote:
有立場就沒了是非 , 表露無疑

有路權就沒了駕駛道德 , 表露無疑


神馬都是浮雲 wrote:
標準的有嘴巴說別人 ...(恕刪)

如果他闖紅燈是這次闖紅燈,那還有些道理!

明明就是兩次不一樣的事,為什麼那裡多人都要搞在一起講?

開車真的那麼了不起嗎?


我騎機車也不過就這兩、三年的事,開車的經驗可以說也不少!

以這次的事來說,用每個段落去看,原本可以早就結束,但問題就是那輛汽車不是嗎?

我現在以開車的角度來看~

我相信汽車會叭人,應該是想超車,但他想超的不是機車,因為機車前方已經一輛小貨車(稱A),所以他應該是想走最內側的禁行機車的那個車道,但大家也看到禁行機車道上也有另一輛速度再稍慢的小貨車(稱B),變成讓汽車沒辦法馬上切過去,所以汽車就叭機車,要機車閃開好有足夠空間讓它可以比B車快然後切到B的前面!

但當汽車叭的時候,機車優先道上就仍有違停車,在第一次的長聲叭之後,其實馬上前方A小貨車就開始因為前方紅燈而減速,但汽車又再次的長聲叭!我想各位說人家有嘴說別人沒嘴說自己的,不知道聽到這種喇叭聲作何感想!

到這個段落,超車不成(前方也都要停紅燈了,再超也沒意義),如果是我,也只能慢慢切入內車道,經過機車身邊時,再瞪他一眼,然後就是心裡臭罵他,開到前方等紅燈去了,也不會要用車去觸碰他(我想汽車也沒有真的要撞人),雖然會生氣,但那麼做明顯就變成自己不對,而且會造成什麼後果也無法預測,我又不是在開車玩特技的!但那輛汽車真的就那麼做了...

各位難道也都會像那輛車一樣嗎?

沒有?並沒有認同那輛汽車做的事?
那樓主以前的闖紅燈,為什麼要拿來這一次講?
難道說那個汽車駕駛是知道樓主以前也違規過,所以就這樣的對待他?
那各位都沒違規過嗎?有每次違規都被抓到嗎?不管你們開車或騎車,在某個你們沒有違規的時候,你們也都應該被其他人這樣無理對待囉?還是說當你們遇到時,會馬上想到自己以前也違規,所以這次就當贖罪?就算是被撞的很慘?或是被拉下來痛打?

有嘴說別人沒嘴講自己?也先看自己能做到不違規又不生氣,再來說別人嘛...



samcentaur wrote:
沒有?並沒有認同那輛汽車的錯?
那樓主以前的闖紅燈,為什麼要拿來這一次講?

因為雲遊台灣一直強調他自己都是安全駕駛阿!還發影片教導大家什麼是安全駕駛勒!你沒看見嗎?

他說的是這次的事啊,不是嗎?

在兩相比較他選擇騎一般車道,至少後車視線會在前,不像路邊停車開門的人視線比較難完全注意後方,這樣不對嗎?
管妹...是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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