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噹噹噹噹噹!))) wrote:
喝別家的飲料 沒事,有事的話反應一下廠商就會負責
喝這家的飲料 中獎,中獎難過憋不住說出了心中的想法,結果起訴
當消費者看到這種情形的時候,廠商已經輸了裡子了吧?
我之前還蠻愛喝的,但是現在我不買了
不是因為怕喝到東西(我很相信那只是單一個案)
最大的原因出在廠商的態度(看看ETC.....)
一開始,原因不明時,廠商應該可理解消費者的心情,但當業者說明後樓主依然故我,才是後續廠商去提告被起訴的導火線,業者一開始有嚐試著先溝通,後來發現溝通無效後且火愈燒愈旺才去設停損點,築防火牆的,難不成要業者任由大火竄燒,坐以待斃嗎? 如果業者一開始劈頭就去告,那才如一些樓友所述的那樣。
之前也很少喝汽水,最近發現這個事件後,陸續買了幾罐來喝,看看有沒有螞蟻可以找,結果沒發現裡面有螞蟻,喝了幾罐也沒事。



(我是說電影啦~電影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