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討論請集中在這一篇]新竹被砍的碩士生死了!!一路好走!!

話說,我昨天看到這條新聞時,是早上起床八點鐘的整點新聞。
而當時新聞上引用的,正是本站的網友發文,連mobile01的字樣跟logo都拍的很清楚耶。
恭喜本站知名度又向上提升了。

但,這件事情大家也知道不可能是"最後一件"雖然內政部長這麼說過。
「希望你們是最後一件暴力受害者的家屬」

ok,話說回來了,我只希望那幾個「短命仔」不要判無期徒期。
朕不希望朕繳的稅金是拿來養這幾個「王八蛋」
直接拿去當人型靶就好了。(給國軍新兵弟兄練靶也行)
如果那些「廢除死刑聯盟」之類的,敢出來發聲說,他們無期徒刑後所產生的費用都他們來出。
那我才會一個屁也不吭一聲。

不要因為自已的一念之差造成全民的負擔。
這跟掏空的政客及殺人共犯有什麼差別?
未成年犯重大刑事案件
父母被鞭“剛好而已“

小孩子變成這樣
做父母的不用負責任嗎?

難道只要推說「平時做什麼我也不知道」
這樣就可以混過去了嗎?

幾位網友似乎對於小孩做錯事跟父母無關係
我的意見是再有關係不過了
現在的小孩跟以前的小孩本質上並無不同
都需要父母的陪伴和觀念的導正
只是現在的小孩接受資訊的管道多元,加上競爭愈來愈激烈的社會,父母都忙
父母這個角色要做得好,也真的是門功夫
lapdswat wrote:
換做您是那位被害者父...(恕刪)


不需要這樣假設帶入,要的是法治,不是情感!!!!

我也是問了阿,責任釐清很重要畢竟那麼多人認為父母是該負責任

但是把人家曝光,甚至做什麼的,或是在哪工作,這些需要說嗎?

誰賦予你這個權力?

ircnet wrote:
年輕人什麼都不怕 只怕丟臉(恕刪)



光復那邊的學生每個都面目猙獰

公布照片應該差不多

因為都是那種嘴臉
唉...如果台灣的警界高層還是沒xx, 讓基層員警還是有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態

那麼相信我,這覺得不會是最後一次

往後的一定還會有類似的新聞

也許有人會覺得我這麼說嘴很臭

但.....這應該就是事實

1895當年竹苗義勇軍16歲就帶頭起義保鄉衛民,
從前16歲應該就可以考科舉,也可以娶親,
現代法律為什麼不能要求這些青少年負起成年人該有的責任?
每次社會新聞出現青少年犯重罪,
社會又無力給予重罰,就覺得這個社會公平正義真的出問題了。
今天看新聞,那幾個人體型壯碩,根本與成年人無異。

請立法院修法,將成年人犯罪懲罰的年齡降低,
才能真的保障人民的安全,達到警示效果。
否則就應該加重青少年犯罪刑期。

贊成鞭刑 +1
送到另一個景觀更好的天德堂旁吹吹幾年北風囉
太好了 終於抓到了
總算家屬多多少少能比較辛慰一點了
這些人讓他們在外面鬼混只會害死更多人而已
不懂得尊重別人的生命
台灣真應該有死刑這種制度
不然每個人好像侵害他人都無所謂的樣子
fisheries wrote:
建議公布1.肇事者姓...(恕刪)

+1
要不就關個50年吧!!
反正出來也是浪費社會資源!!
要不就去充軍吧!!而且是沒放假的!!至少不會出來害人!!
反正國家沒錢養軍人!!就充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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