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rry3410 wrote:我是jerry螞蟻汽...(恕刪) 這位蔡先生還真敢講,為了維護他們家的商譽,就可以詆毀、誣陷別人?自己的商譽重要,別人的名譽就一文不值?這不叫故意,那什麼才叫故意呢?看來被起訴了,還是學不到教訓Jerry兄,辛苦了,我們也只能幫你搖旗吶喊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