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音管制法中華民國97 年12 月3 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700253151 號令修正公布第 八 條 噪音管制區內,於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公告之時間、地區或場所不得從事下列行為致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一、燃放爆竹。二、神壇、廟會、婚喪等民俗活動。三、餐飲、洗染、印刷或其他使用動力機械操作之商業行為。四、其他經主管機關公告之行為。第二十三條 違反第八條規定者,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立即改善;未遵行者,按次處罰。樓主於法有據,請伸張自己的權利!
GOLF 1.8T wrote:其實可以處理喔請查詢噪音污染防治法有規定時段跟音量喔要看你是住宅區商業區都有標準音量管制如果警察不處理請作電話紀錄並請環保單位派員檢測(其實找私人環檢公司比較快)只要咬檢測數據可以請警方強制要求噪音源改善喔因為小弟曾於環檢公司待過...(恕刪) 噪音污染防治法中華民國有這法令嗎?應該是噪音管制法吧!廟會集會等民俗活動,警察單位得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相關規定辦理,並不需要等到環保單位至現場量測噪音後,使得為之。依法辦理為公務人員之本分,若未依規定事項辦理者,似有怠忽之嫌。此外,常見鄰宅非連續性噪音(寵勿、唱歌、麻將等),同上述方式辦理。
dindinke wrote:請舉例哪裡不尊重別人...(恕刪) 請不要發火啦到前面幾頁去看一下,有一位網友回覆:天母人比較高尚嗎?連職棒比賽都要遷就提早一小時?以上抱怨一下JerritMK才會回覆:天母人並沒有比較高尚, 只是希望有些人還知道自己是個人而懂得給其他人一點尊重!看球賽的球迷不願意去尊重別人, 憑甚麼要人家住在那裏二三十年的人去尊重你?是有人的回覆先不尊重當地居民的感受,JerritMK才會回覆以上那些話算是誤會吧,dindinke不用太生氣啦
dindinke wrote:原來那些口口聲聲要尊...(恕刪) 大家講的是不守法的人?你是嗎?口口聲聲說尊重法律,先看看噪音管制法吧,噪音管制法除了有分貝管制還有行為管制,十點是法律裡制定的,看棒球就可以不受法律約束了嗎?還質疑十點?
JerritMK wrote:天母人並沒有比較高尚, 只是希望有些人還知道自己是個人而懂得給其他人一點尊重!看球賽的球迷不願意去尊重別人, 憑甚麼要人家住在那裏二三十年的人去尊重你?...(恕刪) 那憑什麼只有天母棒球場不能吹氣笛?憑什麼?可以解釋一下嗎?全台灣的球場都能吹喔~~天母人的命比較值錢?鳥規定最多的也是天母唉~~
dindinke wrote:我現在是在講棒球 你十點就在睡大頭覺嗎?(恕刪) 你知道嗎?為了你這句,我這沒帳號的還特地去註冊只為了回你這個謬論!禁用氣笛是我規定的嗎?不是嘛~你可以去選議員或市長來改變規定,而我愛幾點睡覺是我家的事,法律是有規定喔!你學歷不錯?找出來法律有規定人民睡覺時間,我馬上切腹拉~
v0937967565 wrote:我對棒球場不了解,新...(恕刪) 既然是噪音就有噪音管制法規範,只是不守法的人還是不守法,公民道德還是要從家庭教育跟學校教育做起,不守法的人不但不知恥還可以理直氣壯質疑守法的人,這不是道德淪喪是什麼? 以上所指的都是不守法的人,對於守法的人個人由衷的敬佩。
每次看到廟宇有活動就讓人很頭痛...無視交通規則.音量.道路整潔.總之...在轎子面前一切都無視他們的時間是寶貴的,而看著自己的燈號一綠再綠...這是所謂的"善男信女"!套句成先生的話:這真是台灣最天大的笑話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