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oska0108 wrote:
在這一篇討論死刑能嚇...(恕刪)

你說的這篇是我發的!!!^^像這樣的惡行直接給他葛屁就對...老實說我發那篇只是想看看有多少不同意見因為做調查所以來發文!!
23歲的九局下半 轉啊轉 我把帽子反戴 還在期待逆轉 青春像是一場棒球比賽 三人出局 明天還會有新的舞台
天天都中肯 wrote:
聽說強姦犯入獄後都會被特別照顧
小渣渣 年輕 嫩肉的
我看 有人會大快朵頤啦
...(恕刪)


現在犯人的人權高於被害者的人權,

這類強姦犯進牢裡是跟一般受刑人分開的,就是怕牠們被開菊花,

只能說,真是溫情滿人姦.......
booska0108 wrote:
在這一篇討論死刑能嚇...(恕刪)


那個開槍的員警還每個月要付三萬多的醫藥費給那個中槍的人渣

張瑞山議員你說說看,該怎麼負責呀?

新聞來源
http://hackintosh-haker.blogspot.com/

三貓之僕 wrote:
今年19
判刑確定算21好了
然後判20年,因為犯後有悔意…(聽說都會有悔意的,聽說)

然後過兩年剛好民國一百年紀念,減刑
再過幾年,總統選舉,又減刑

小弟估計大概40歲以前他就會出來了
引言 2009-05-13 09:54 by nightblade


犯後有悔意,
聽說這點, 我們的人權律師都會教, 裝得有悔意比較有利.

應該是30歲就會出來了吧.

有些網友不希望這種人渣不應該判死刑,
應該要好好折磨它, 我個人是反對.
應該是折磨至死才對, 殺人手段越兇殘, 折磨也越兇殘.
這樣他們這些殺人者在殺人時,或許會想到要保持冷靜.
不然自己也會死得極痛苦.
hello

天天都中肯 wrote:
基本上應該來個實驗區
例如將某離島居民遷出
把殺人 強姦等重刑犯(被判無期徒刑或死刑的人)關在島上
限制其自由遷徙的權利

這樣有吸收 講人權的 選民了嗎?
我可以參加 總統大選了嗎?...(恕刪)


基本上 應該把他們留放無人島

島的周圍15海浬設定為禁航海域

不給水 食物 任何的維生物品

任其自相殘殺

全島裝設監視器 透過收費頻道 讓想看的人看

殺人犯 殺 人 遜

殺人犯 殺 殺人犯 酷

這樣說不定可以煉造出 台灣版 的 藍波

我也要選總統 有人要支持我的政見嗎?


台北縣議員張瑞山

有人有他服務站的電話嗎...

以後有犯罪被警察打傷了都可以找他吧
spring91811 wrote:
台北縣議員張瑞山有人...(恕刪)


那個主嫌還有傷害前科!!


基本上有前科的犯案機率真大, 而且一次比一次狠!!

對於這種有前科的 應該要想辦法監控, 根本就是社會上的不定時炸彈!

勇敢汽水 wrote:
殺人犯處以死刑或無期...(恕刪)


2012會投你一票
palapalala wrote:
關於這起案件我們請人...(恕刪)


駛先生:這個不在本雞精會業務範圍.......
本雞精會只精通修理教育人員等相關業務,至於本案所提到犯罪人行為,
概與本雞精會無關,謝謝!
只能說..當政者無能..哀哀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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