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都中肯 wrote:聽說強姦犯入獄後都會被特別照顧小渣渣 年輕 嫩肉的我看 有人會大快朵頤啦...(恕刪) 現在犯人的人權高於被害者的人權,這類強姦犯進牢裡是跟一般受刑人分開的,就是怕牠們被開菊花,只能說,真是溫情滿人姦.......
三貓之僕 wrote:今年19判刑確定算21好了然後判20年,因為犯後有悔意…(聽說都會有悔意的,聽說)然後過兩年剛好民國一百年紀念,減刑再過幾年,總統選舉,又減刑小弟估計大概40歲以前他就會出來了引言 2009-05-13 09:54 by nightblade 犯後有悔意,聽說這點, 我們的人權律師都會教, 裝得有悔意比較有利.應該是30歲就會出來了吧.有些網友不希望這種人渣不應該判死刑,應該要好好折磨它, 我個人是反對.應該是折磨至死才對, 殺人手段越兇殘, 折磨也越兇殘.這樣他們這些殺人者在殺人時,或許會想到要保持冷靜.不然自己也會死得極痛苦.
天天都中肯 wrote:基本上應該來個實驗區例如將某離島居民遷出把殺人 強姦等重刑犯(被判無期徒刑或死刑的人)關在島上限制其自由遷徙的權利這樣有吸收 講人權的 選民了嗎?我可以參加 總統大選了嗎?...(恕刪) 基本上 應該把他們留放無人島島的周圍15海浬設定為禁航海域不給水 食物 任何的維生物品任其自相殘殺全島裝設監視器 透過收費頻道 讓想看的人看殺人犯 殺 人 遜殺人犯 殺 殺人犯 酷這樣說不定可以煉造出 台灣版 的 藍波我也要選總統 有人要支持我的政見嗎?
spring91811 wrote:台北縣議員張瑞山有人...(恕刪) 那個主嫌還有傷害前科!!基本上有前科的犯案機率真大, 而且一次比一次狠!!對於這種有前科的 應該要想辦法監控, 根本就是社會上的不定時炸彈!
palapalala wrote:關於這起案件我們請人...(恕刪) 駛先生:這個不在本雞精會業務範圍.......本雞精會只精通修理教育人員等相關業務,至於本案所提到犯罪人行為,概與本雞精會無關,謝謝!